窦醒亚,男,1958年11月出生,西安市人。1981年毕业于西安财经学院,1995年获西安交通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12年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班毕业。曾任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和审判长,现在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担任律师事务所主任、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中共陕西省委政法委法律专家库成员、陕西省人大立法专家咨询员和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为百余家企事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在公司、证券、金融和房地产等法律服务领域有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国家核心期刊和较有影响的法学期刊上已发表的论文有《司法改革条件下的陪审团制度探讨》、《社会转型期合同风险管理》、《社会管理立法的权利本位时代》、《大遗址保护与国际化大都市建设》、《土地一级开发法律浅析》、《试论法律移植背景下律师功能的发挥》等。2011年,荣获司法部授予的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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