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汉代地方社会治安研究》作为题目主要基于三方面的考虑。
第一,汉代地方社会治安研究意义重要,有一定学术价值。
秦汉时期是中国封建社会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初创时期,由于秦朝国运短祚,故作为“袭秦制”而又有所变更和发展的汉王朝,其历史地位就显得格外突出。西汉政论家贾谊云:“夫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这是贾谊为维护汉朝的统治秩序而提出的一种“礼、法”并举的统治思想,其后渐成统治阶级社会治安管理的主流意识。汉代的社会治安思想、制度以及社会治安经验在变化发展中绵延了四百余年,它深深地影响着以后历代封建王朝。汉代地方社会治安是汉代社会治安的主要组成部分,是汉代社会治安得以体现的主要方面。汉代地方社会治安研究能提供深入了解汉朝历史的一个新视角,乃至有助于合理诠释中国封建社会的漫长历史,因此它具有一定的现实价值。
在对中国古代一系列主要社会制度进行的研究中,社会治安制度研究还十分薄弱,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局限着人们对中国古代历史的了解和认识。这是一个不小的缺憾。健全、完善中国古代社会治安史是学科建设和学术史研究发展的一般要求。汉代地方社会治安研究作为中国汉代社会治安史的重要方面,其相关方面内容的研究虽然已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研究工作还需要继续深入。
第二,学科建设的需要。
汉代地方社会治安研究涉及汉代政治制度、城市建筑、交通、法制以及民俗等诸多方面。就其研究的性质而言,它基本属于历史学和社会治安学的交叉学科范畴;就其研究的对象而言,它理所当然应属于社会治安学研究的范围;但是就其依据的时间和凭据的资料而言,它仍属于传统历史学的研究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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