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市政公用设施养护维修定额》是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重新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建办标函[2019]193号),《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以及国家、外省相关定额,结合河南省建设领域工程计价改革需要编制的。
本定额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市政公用设施养护维修工程。
本定额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造价计价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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