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在我所效力的那家演艺厅里,小蝶的歌唱得很是一般。
但小蝶长得比我们漂亮。刚开始去应聘的时候,大家也没怎么在意她,待到小蝶把那灰头土脸的衣服换下,穿上公司为我们准备的服装时,大家都呆住了。那感觉就像是一个乡下的女子突然走进了皇宫,把天下最华贵的衣服穿在身上,要多漂亮有多漂亮。因此,演艺厅的老板在留下我们几个的同时,也留下了小蝶。
“唱歌不是卖笑,靠的是实力,光漂亮有什么用呀!”小凡有些不服气。
“我敢断定,不出一个月,老板就会炒她鱿鱼的。”小颖说。
“臭美什么呀!乌鸦穿上凤凰的外衣还不是乌鸦?”嘴不饶人的小芳说。
倒不是我们嫉妒,你想啊,歌手唱不好歌却还叫歌手,这算什么事呀。
最让我们难以忍受的是,小蝶经常外出,总是很晚才回来。虽然她开门的声音很轻,却也常常把我们吵醒。也不知道她去了哪里,有时候,还满身酒味。因此,除了大家在一起唱歌外,平时我们很少见到她,对她的情况不是很了解。只知道她的年龄也比我们大些。她很少说话,笑容更是难得一见。每天总是板着脸,好像有人欠她八辈子债似的。
我们有了一点钱后,大家都买了手机。每逢周末,便躲在蚊帐里打电话,向亲人或者朋友诉说着想家的心情。可是小蝶不买,也从来不见她跟家里打过电话。我们就猜想,她可能是孤儿吧,家里肯定没有亲人了。
一天下午,是一个难得的休息日,小蝶也在。大家就兴高采烈地说着一些有关男人女人的笑话。小雅掀开手机,给大家念了一则短信:老鼠对猫说“我爱你”。猫说“你走开,我们不是一类人”。老鼠就走了,谁也没有看见猫流泪。大家嘻嘻哈哈地笑作一团。可是我们没有看见小蝶笑。
日子就这样不咸不淡地过去。我们的试用期即将结束了,就在我们都在猜想谁最有可能被留下来的时候,有一天晚上,我们发现小蝶没有回来。
小颖说:“肯定是去会情人去了,平时还装得挺正经呢!”
“一直不回来,那才好呢!”小凡也说。
可是就在第二天下午,演艺厅的老板娘慌慌张张地告诉我们,小蝶出事了。
老板娘说,小蝶除了在演艺厅唱歌以外,她还在一家餐馆找了一份洗碗、端盘子的活儿。那晚,她做完事情在回宿舍的路上,遇到了劫贼。为了保住用汗水赚回来了钱,她与歹徒进行了搏斗,结果被丧心病狂的歹徒杀害了。据说,她包里仅有五十元钱。真是作孽。
我们大家的心都抽紧了。五十元钱一条花季的生命,这太残忍了。
过了几天,小蝶的母亲来了。她来收拾小蝶的衣物时,早已哭干了泪。
她沙哑着喉咙,反复向我们诉说着一句话:怪我啊,是我害了小蝶,我不该逼她。
从小蝶的母亲断断续续的诉说中,我们得知,小蝶有一位病瘫在床多年的父亲。为了给他治病,不仅把小蝶读书给耽误了,家里还欠了一大笔债。为了还债和治病,他们在不顾小蝶已有男友的情况下,答应了镇上某矿老板为他有点痴呆的儿子的求婚。小蝶坚决不从,就跑了出来。她说她要挣钱给父亲治病和还债,要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命运。
宿舍里显得很空旷,我们像是在听一个遥远的故事。
这时,小颖提议说,我们来唱支小蝶最喜欢的歌吧。“你说下辈子如果我还记得你/我们死也要在一起/像是陷入催眠的距离/我已开始昏迷不醒/好吧,下辈子如果我还记得你/你的誓言可别忘记。”歌声逐渐小了,抽泣声大了起来,像积蓄了一个春天的池塘,突然打开了一个缺口,水便奔涌而出,想控制都控制不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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