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细致解构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系统立体学习民法典新规则、新理念、新精神。
1、 作者权威
本书作者是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秘书处成员及中国法学会民法典分则编纂课题组成员。
2、 内容管够
作者精心设置本章概要、条文主旨、本条来源、立法演变、条文释义、法条关联、案例评
议等栏目,帮助读者全面、系统、立体学习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新规则、新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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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逐条释评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下设【本章概要】【条文主旨】【本条来源】【立法演变】【条文释义】【法条关联】【案例评议】七个基本栏目,并有【免费案例数据库】赠送!对于理论学习和实务操作均具有重要意义。
【本章概要】:提炼本章精髓内容或者重大变化。
【条文主旨】:精炼本条主旨大意,方便读者查找或记忆。
【本条来源】:列出条文在旧法上的来源,以及相较于旧法的变化。
【立法演变】:梳理每个条文在历次草案中的演变。
【条文释义】:从规范意义、适用范围、构成要件、法律效果等各个方面解析各条文。评述国内学说和实务见解,比较域外相关立法规定及理论发展,提出忠实于规则的公允合理的解释方案,从而构建每个条文的规范化的教义学构造。
【法条关联】:梳理有所关联的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与司法解释等法律渊源。
【案例评议】:整理相关的法院裁判案例,梳理经典案例的核心见解,辅以评议,呈现司法实践中相关规定的适用情况,形成沟通抽象法条与具体案件之桥梁。
目录(带★号条文为实质修改条文或新增条文。)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侵权责任编的调整范围】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责任原则】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无过错责任原则】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预防性责任形式】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共同侵权】
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教唆、帮助行为】
第一千一百七十条【共同危险行为】
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条【分别侵权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分别侵权承担按份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过失相抵】
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受害人故意】
第一千一百七十五条【第三人过错】
★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自甘风险】
★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自助行为】
★第一千一百七十八条【免责事由的法律适用】
第二章 损害赔偿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的赔偿范围】
第一千一百八十条【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被侵权人死亡的请求权主体】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精神损害赔偿】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财产损失的计算方式】
★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条【侵害知识产权的惩罚性赔偿】
★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条【双方均无过错的损失分担】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
第三章 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监护人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九条【委托监护责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条【暂时丧失意识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单位用工责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用工责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承揽中的定作人责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网络侵权责任一般规定】
★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网络侵权中的通知规则】
★第一千一百九十六条【网络侵权中的声明规则】
第一千一百九十七条【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连带责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安全保障义务】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教育机构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教育机构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一条【教育机构外第三人侵权责任】
第四章 产品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二条【生产者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三条【生产者与销售者的不真正连带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四条【生产者和销售者对第三人的追偿权】
第一千二百零五条【预防性产品责任形式】
★第一千二百零六条【召回等补救措施】
★第一千二百零七条【产品责任惩罚性赔偿】
第五章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八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法律适用】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租赁、借用机动车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条【买卖机动车未登记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一条【挂靠机动车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二条【擅自驾驶他人机动车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交通事故责任的赔偿顺序】
第一千二百一十四条【买卖拼装车、报废车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五条【盗抢机动车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肇事后逃逸的责任承担】
★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好意同乘的责任承担】
第六章 医疗损害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医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与责任主体】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说明义务与患者知情同意权】
第一千二百二十条【紧急情况下知情同意的例外规定】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医疗机构的诊疗义务】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医疗机构的过错推定】
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条【医用产品及血液制品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医疗机构的免责事由】
第一千二百二十五条【患者查阅权】
★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条【患者隐私及个人信息保护】
第一千二百二十七条【禁止过度检查】
★第一千二百二十八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
第七章 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归责原则】
第一千二百三十条【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举证责任倒置】
★第一千二百三十一条【生态环境数人侵权的责任确定】
★第一千二百三十二条【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惩罚性赔偿】
第一千二百三十三条【第三人过错污染环境、破坏生态】
★第一千二百三十四条【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责任】
★第一千二百三十五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
第八章 高度危险责任
第一千二百三十六条【高度危险责任的归责原则】
★第一千二百三十七条【民用核设施致害责任】
第一千二百三十八条【民用航空器致害责任】
★第一千二百三十九条【占有或使用高度危险物致害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条【高度危险活动致害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一条【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致害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二条【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致害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三条【擅自进入高度危险区域的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四条【高度危险责任的赔偿限额】
第九章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动物致害责任的一般规定】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的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致害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八条【动物园的动物致害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条【遗弃、逃逸的动物致害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条【第三人过错致使动物致害的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一条【动物饲养人的行为规范】
第十章 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建筑物等倒塌、塌陷致害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附属物脱落、坠落致害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高空抛物坠物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五条【堆放物致害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六条【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物品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条【林木致害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道路施工及地下设施致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