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张槎大富、莲塘等农村,农民过去习惯戴一种竹织尖顶小竹帽,直径约30厘米,内外层用竹篾编织成型,中间夹一层竹叶,没有帽碗,只用一条竹篾,扣在竹帽内层的左右两边作帽扮,按雨点或日照的方位可随意调整方向,田头小休时还可当作扇子扇风,一物多用,十分轻便实用,是佛山最有特色的小竹帽。大富乡地处王借岗下,岗上是原始火山口,大片的岗地不适宜种植五谷蔬菜。当地农民便把它开发成大片竹林,成为盛产竹子的产地。织竹帽的材料十分丰富。农民自己动手削竹编织,二三个小时就可编成一顶小竹帽,因而当地成年男女几乎人人会编织,是家家户户必备之物。
油纸伞曾是佛山著名的手工业品之一,多出自澜石镇深村乡,销行内地及外洋,20世纪30年代,油纸伞厂续渐迁至佛山。佛山雨伞品种丰富,有牌子伞、标准伞、女装伞、改良伞、湖南伞(在湖南加工伞骨,在佛山装制,故名)、中山伞、花伞等。佛山纸伞以竹做伞骨,伞面漆以桐油,有御雨水而历久不透以及防暑防瘴气之功效,佛山人及海外华侨十分乐用。
建国后,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不断改善,大量塑料制品面市,过去民间普遍使用的雨具,如蓑衣、竹帽、油纸伞等,已逐渐被色样繁多的塑料雨衣、长柄布伞或折叠布伞所代替。
(五)鞋、袜与木屐
清至民国时期,民间穿的鞋多是唐鞋(平底布鞋)。城镇中等人家的男子,在家穿布拖鞋或皮拖鞋;出门穿布鞋(俗称伯父鞋),下雨天穿橡胶防水鞋。有身份的男子穿官靴(高底长筒布靴)。过去,女子受封建束缚,以“三寸金莲四寸腰”为美的标准,因而中等以上家庭的女子,童年时就开始缠足。清末,维新派南海康有为,发起组织“禁止缠足会”,提倡废止缠足,还原“天足”。南海西樵康家的女子首先响应,带头“放脚”(不再用缠脚带缠足)。民国以后,不少缠足女子纷纷兴起“放脚”,缠足现象日渐减少。女子在家穿布拖鞋或绣花拖鞋、平底绣花鞋成为时尚。一般人家的女子穿平底布鞋,中等以上人家的女子穿绣花鞋。在旧社会,穿鞋对于广大劳苦大众是奢侈品,尤其是农村和从事户外体力劳动者,他们终年以赤脚或穿草鞋为主,平时穿木屐,只有在年节、访友探亲、远行或有喜庆时才穿一两次布鞋。小孩子穿的鞋多式多样,以各种形状的布鞋为主,多由家庭妇女自己缝制,如圆头鞋、猪鼻云鞋、虎头鞋等。
建国后,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鞋的品种、式样十分丰富,普通百姓除田间劳作外,一般不再赤足,在家穿拖鞋,外出穿皮鞋、塑料鞋、球鞋、凉鞋、防雨鞋;款色有平底便鞋、高跟、半高跟皮鞋、柔姿鞋、靴子以及尖头、宽头、方头,圆头、船形底等。小童鞋尤其多彩多姿,各种动物、卡通人物的装饰,还有可发出声响的童鞋,十分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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