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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瑶族石刻研究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105141609
  • 作      者:
    郑慧,蓝巧燕,陈妹著
  • 出 版 社 :
    民族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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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作为档案学专业出身的高校教育工作者,笔者曾以《瑶族档案及其工作研究》作为博十毕业论文选题,在此基础上修改完成《瑶族文书档案研究》,作为《瑶学丛书》子课题,南民族出版社于2011年出版。有感于瑶族文书档案种类丰富,其中的石刻在反映瑶族丰富多彩的历史和义化中有着不容忽视的地位和作用,更是值得进一步深入研究的课题,冈此笔者再接再厉,以《瑶族石刻研究》再次获得《瑶学丛书》立项和资助,在瑶族档案研究的道路上继续摸索前行。
  《瑶族石刻研究》共九章,一章是瑶族石刻概况,第二章到第八章分别从政治统治、经济发展、反压迫斗争、家族谱系、文化教育、建筑、宗教等七个角度对瑶族石刻进行研究,第九章则是从档案保护和开发的角度进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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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瑶族石刻研究》:
  (二)批山契约的格式
  从以上三份瑶族批山契约可以看出,瑶族民众的批山契约遵循同定的格式:一般以“立批山场字人三色村某某”“立换合同长批山场字人三色村某某”开头,内容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出租原因、山林名称、具体位置、四面界分、转让价格、限制条件、相关承诺、中人、见证人、执笔人、日期。契约的格式统一、内容全面、考虑周详,是清代各地通用的契约模板。第一份契约写明了通引中人(租赁介绍人)和在场中人(订约时的中间人);第二份和第三份契约不但有中人,还有在场的出租方族人、在场的见证人,而且两份契约的中人为同一人,在场见证人也为同一人,同时写明了中人应得的报酬,即第二份契约中的“中人陆德仪钱一千陆百文”,第三份契约中的“中人陆德仪银十一毫”。批山契约一般由出租方的族人或是契约当事人之外的人执笔,具体内容由双方当事人商议拟定,相关事项明了清晰。这说明瑶族人民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与汉族人民发生经济关系,进行贸易买卖、租赁雇佣等活动,并学习、吸收汉族的先进文化,在经济生活中确立了契约观念,通过契约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稳定山林使用权流转关系。
  (三)批山契约的内容
  第一份瑶族批山契约的基本条款包含了出租人姓名、承租人姓名、出租原因、出租日期、出租山林的地名和四至界限、明确的对价、中人与执笔人。从内容上看是三色村陆姓村民因为人力不足、经营不善、经济拮据,在族人商议以后将祖产山林租与九尺村海洋坪瑶民冯金龙、冯金明、冯成周叔侄三人耕种的山林租赁契约。契约中写明了租赁物的具体位置和分界,出租价格和日期,中人以及执笔人。契约签订之后,承租人冯姓叔侄三人即将“契钱交批主亲手领足,并无欠限分文”,山林使用权即转归承租人冯姓三人,并强调“阳春竹木百物等件管业,任由生耕死葬,批主不得异言翻悔阻挡”,表明山林及其所有附属物的使用权一起发生转移,对于山林的用途任由承租人做主,耕种、砍伐、建房甚至作为丧葬用地,出租人一概不问。对于改变山林即林地的内容,属于当地居民的传统思维,看起来似乎是对承租人使用权的扩张,但是从另一个侧面却反映了一种依附关系,也就是说承租人对于山林的用途具有任意性,在出租人一方则可以此为条件,将承租人捆绑在山林之上,世代承租,将这种剥削关系固定化。
  第二份批山契约是因为第一份契约“耕种数载,年代日久,众村通族人等商议,将地换批”。也如同第一份契约一样,内容详细、全面。第三份契约是在咸丰年间批山之后的换批契约,在内容上基本一致。不同的是第二份和第三份契约中都增加了流水租“限每年冬下十一月十五日交清,两开加减”,“限每年冬下十一月十五日交清,两无加减”,以及“不得招人外姓人等”和“其地界内栽有百物等件,陆姓不得入山乱取。地内先有老祖上下左右,川心丈不得开挖,如冯姓子孙自愿地不种,老批新批退与陆姓,租钱无给,二比甘愿,不得翻悔”等条款。同时,山林出批之后,出租人不得再取用山林附属物。同时契约也对承租人作出了限制,即出租人原来葬在山林内的先祖坟茔和附近的土地以及山林中心周围三丈不得进行挖掘,以保护先祖坟墓。另外增加了“如冯姓子孙自愿地不种,老批新批退与陆姓,租钱无给,二比甘愿,不得翻悔”的约定,即冯姓子孙自愿不耕种此山林的,则退还陆姓。这实际上是对山林使用权的再次转移即转批(转租)做出了限制,如果承租人不愿意耕种,必须将新旧山林退归出租人,也就是丧失了使用权。这说明承租人必须一直对山林进行经营,不得丢荒或转批(转租)。后两份契约还增加了见证人,且见证人为同一人,增强了契约的法律效力和执行力。三份契约的出租人均是三色村汉族地主陆姓族人,承租人也都是九尺村瑶民冯姓族人,在时间上前后相续,格式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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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瑶族石刻概况
一、瑶族石刻的形制和分类
二、瑶族石刻的产生和时空分布
三、瑶族石刻研究现状

第二章 瑶族石刻与政治统治
一、建置类石刻
二、政府禁革规例类石刻
三、界址设定与划分类石刻
四、诉讼与判决类石刻
五、布告与训令类石刻

第三章 瑶族石刻与经济发展
一、合同与契约类石刻
二、服役类石刻
三、赋税类石刻
四、林业类石刻

第四章 瑶族石刻与反压迫斗争
一、宋代反压迫斗争类石刻
二、元代反压迫斗争类石刻
三、明代反压迫斗争类石刻
四、清代纪功类石刻

第五章 瑶族石刻与文化教育
一、兴建学校纪念碑
二、诗词歌赋类石刻

第六章 瑶族石刻与建筑
一、修建交通设施类碑刻
二、构筑瑶寨类碑刻
三、兴建楼堂馆所类石刻

第七章 瑶族石刻与宗教
一、瑶族石刻与原生宗教
二、瑶族石刻与佛教
三、瑶族石刻与道教

第八章 瑶族石刻与家族谱系
一、世系源流
二、人口和婚姻
三、墓志碑铭

第九章 广西瑶族石刻的保护和开发
一、瑶族石刻的损毁
二、瑶族石刻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三、瑶族石刻保护原则、技术及推进策略
四、瑶族石刻开发前景

附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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