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昭阳李氏家族文化文学研究》:
其一,遗民是一个时间概念。遗者,留也。无论被动还是主动,任何一种类型的“遗民”都是以时间上的滞后作为前提的,他没有随同属于他的时代或朝代一起消失,而是作为前代的遗物或遗产被后一个朝代所接收。从这个角度看,遗民首先是一个时间概念,不管属于自己的朝代以何种方式——惨烈的或是窝囊的抑或平静的——寿终正寝或不得善终,总之他没有以身相殉,而是在另一个贴上了与之前截然不同的标签的时空里顽强地存活。这也是遗民与忠烈的分水岭。遗民存留下来了,而忠烈用捐弃生命的惨烈方式和决绝姿态对“效忠于谁”这个基本问题做出了最为斩截也最为铿锵有力的回答,和自己朝代的时空一起消失,绝不妥协,生命于此戛然而止,从而在时间上彻底丧失了遗留下来的可能,也从根本上杜绝了摇摆不定、优柔寡断、患得患失等一切属于生者的可能心态。当然不排除有研究者认为忠烈和遗民在“不降其志,不辱其身”这个标准上并无区别而有意取消了两个族群的分野。但在笔者看来,面临时世变故,选择做忠烈抑或当遗民,虽无高下之分,只是方式不同,但生与死的区隔至巨至大,不容漠视,故忠烈与遗民尽管在心理认同上并无二致,还是应严格加以区分。
遗民概念的时间性特征还表现在遗民身份这种自主选择的时机性上。大变面前,人人机会均等:是抱持不事二主的态度苦度清贫寂寥的遗民生涯,还是随时而化、顺势而为,把士人特别在意的“出处”二字抛诸脑后,且追求现世生活的安稳静好,如何决定自己的政治立场,如何勾画未来的人生走向,主要在个人一念之间。而此“一念”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即在易代之际那道时间的缝隙。跨过这个极其逼仄的时间罅隙,在应该抉择的时候志向混沌、当断不断,就意味着永远地失去了跻身前朝遗民行列的机会。事后再思反复,哪怕其志甚明、其意甚坚、其行止感天动地、惊鬼泣神、无愧于最坚定的遗民,终于无济于事。世人对抗清志士吕留良的遗民身份颇多争议的原因即在于此。吕留良(1629-1683),字庄生,一字用晦,号晚村,别号耻翁、南阳布衣等,浙江崇德县人。明亡时年仅十六岁,顺治十年应试为邑诸生,后与遗民交往,遗民意识渐强,幡然悔悟,康熙五年(1666)弃生员籍,康熙十七年(1678)拒应博学宏词科征召,康熙十九年以隐逸荐举,遂落发为僧,讲学以终。死后,因反清言论于雍正十年被剖棺戮尸,子孙及门人等或被戮尸,或被斩首,或流徙为奴,罹难之酷烈,为清代文字狱之首。尽管吕留良中年以后遗民意识剧增,后半生致力反清复明,作诗为文亦流连于宋末明末遗民事迹,处处表明其“遗民”心志,甚至因此遗祸子孙,但“机不可失,时不再来”,稍纵即逝的时机错过之后,付出再多的努力也扳不回局面了。因此,不少治学严谨的遗民资料辑录者将吕氏排除在外,如卓尔堪《遗民诗》、黄容《明遗民录》、无名氏《皇明遗民传》、陈去病《明遗民录》等均不录吕留良其人其事其诗文。
其二,遗民是一个地理概念。明王朝土地广袤,据《明史·地理志》记载,嘉靖之前明朝版图大体东起朝鲜、西据吐蕃、南包安南、北距大碛,东西一万一千七百五十里,南北一万零九百四里。明朝式微之后,其疆域虽有减损,仍然堪称辽阔。因此,异族入侵的铁蹄不可能瞬间踏遍国土,易帜的脚步注定不可能整齐划一,蚕食的过程只能是渐进的、逐步的:北方沦陷了,南方小朝廷尚可苟延残喘;南都失守了,一群志士仁人便拥立新皇、重建新都,因而“国”在名义上并未消亡,作为存在的标志,它还在反抗异族的斗争浪潮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精神支柱之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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