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解题
1.1.1类组
本书所说的“类组”是指根据卜辞字体本身的特点马甲骨卜辞划分出来的不同类型,属于“甲骨分类学”“范畴的术语,区别于根据非字体特征划分出来的类别。
大家知道,甲骨学意义上的“组别”跟“类别”是内涵相当狭小的两个概念。“组别”是早期的甲骨学者用贞人系联的方法马甲骨卜辞分类的产物,“类别”则是新时期根据字体标准给卜辞分类的产物,两者实际上并不处在同一个平面上。然而,“组的系统”和“类的系统”两者之间关系相当复杂。“一方面,在类的系统中的同一类可以分属于组系统中的两个组。……另一方面,在组系统中的同一个组又可能包含着类系统中的几个类”。*因此,具体的组别名称与类别名称的内涵并不总是一一对应的。考虑到大多数“某某组”和“某某类”卜辞所指并没有太大的不同,又,“某某组”的称呼已经深入人心,故本书仍然使用“某某组’’这一称呼(如“宾组”、“出组”),有时也采用“某某类”的称呼(如历无名问类),有时甚至使用“某某组某类”的称呼(如“历组二类”)。“某某组”、“某某类”、“某某组某某类”,我们统称为不同的“类组”。”为了避免称谓上的混乱,本书具体类组的称呼大体与黄天树师的《殷墟王卜辞的分类与断代》(简体版)(科学出版社,2007年10月第一版)一书保持一致。
1.1.2类组差异
随着甲骨卜辞分类与断代研究的不断深入,许多学者都注意到不同时期不同类组的卜辞在文字形体和用字习惯上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有时这些差异还具有明显的类组互补性。比如“黄昏”之{昏}。何组、无名组卜辞一般用“昏”表示,出组卜辞则用“媪”表示,从“日”,“思”声。再比如“旬亡旧”之{旬}。王卜辞以及花束子组卜辞一般使用“勺(旬)”这个形体,而子组卜辞、妇女卜辞则假借“目摇”之“巧(晌)”来表示。”以上不同类组的卜辞在表示“黄昏”之{昏}和“旬亡旧”之{旬}时使用了不同形体,这种现象就是本书所说的“类组差异”。“昏”、“媪”属于文字学上的“异体字”,“旬”、“晌”属于“通用字”。不同类组的卜辞在表示某个词时使用了存在异体关系、通用关系的不同的形体,都是本书所说甲骨文字形上的“类组差异”。
1.2本课题的研究基础与相关研究成果的简单回顾
1.2.1研究前提和基础
本书对甲骨文字形的类组差异现象进行考察的大前提是甲骨卜辞分期分类理论的日臻完善和分类标准的日益科学。只有卜辞分期分类理论科学,分期分类工作才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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