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象:曾经桀骜不驯的狼,如今……
大概我读初中时,一个已经上了大学的叔叔来我家,他一边辅导我做功课一边大谈其大学经历。说了翻墙跟女孩约会,说了把自己的书桌抬到第一排,因为教室太吵听不到老师说话,还说了他跟同学排了几个小时的队买到一张齐秦的演唱会门票……我记得他当时很骄傲地说,齐秦啊,我们都疯了。那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
齐秦在20世纪的演唱会盛况我没见识过,但歌后来没少听,在大家都迷恋郭富城、张学友的90年代,我以为学齐秦的长发、理解郑智化的歌词,都是彰显个性的事。但这些只能是“显得”个性,后来在满大街的卡拉0K里无数次看到齐秦披着长发、假模假样地抱着吉他故作叛逆时,都会有一股不安涌上心头。
如果说《狼I》让人觉得他是一个另类,那么到了《狼Ⅱ》的时候,齐秦应该就已经把自己当成摇滚歌手了。可是你知道,皮衣、长发,只是摇滚的一个噱头……许多年之后,当谢霆锋再站在台上声嘶力竭地狂吼时,已经不会再有人将此误认为摇滚了。
我对《大约在冬季》这些标志性歌曲没什么感觉,反倒是那首并非齐秦本人创作的《痛并快乐着》让人心动,舒服自然,不再故作高亢,款款深情而不留遗憾地看破……但好像并没有多少人能记起这首歌。很搞笑的是几年之后白岩松把这个标题拿来做了自己书的名字,这个貌似深刻韵味无穷的短语开始流传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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