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门省亲完婚之后三日,一般由女方兄弟前来男家,探访新妇嫁后起居情况,俗称“舅仔探房”。又将新妇头上所插之花,换以带来的红花,故又称为“换花”。新娘须择日回娘家省亲,俗称“归宁”、“回鸾”、“翻马”等,也有称为“做客”、“做头次客”、“请女婿”等。闽台各地行此俗日期不一。闽东以嫁女三日后,闽南习惯于七日后拜见,上杭等地普遍在满月之后,长乐则俟次年之正月,台湾各地一般是在完婚十日内,以婚后第四日最为普遍。至此,一整套繁缛的婚姻礼节才算基本结束。
婚姻为人生大事,为确保吉祥如意,幸福安康,闽台民间在婚姻中有不少禁忌。如安床后至新婚前夜,必须有未成年男童伴新郎同睡于新床,如是始能生男,否则俗称“睏空铺,不死尪(丈夫),亦死某(妻)”,民间忌之。迎亲路上忌“喜冲喜”,即碰到另一支迎娶的队伍。如碰到的话,比较普遍的做法是双方新娘互换礼物,如手帕、戒指、扇子或红花等,互不相妨,都避免了不吉的兆头。迎亲路上更忌“凶冲喜”,即遇到送葬的队伍。如遇到了,各地也有不同的解救办法。如在南靖,就把事先准备好的盐、米撒向对方或口含茅草一段,以此消除晦气。在福州地区,新娘要捏碎一个桂圆干以破煞驱邪。新娘进门以及拜堂,闹洞房时,凡与之生肖相克者、寡妇、戴孝之人、再婚女子和三四十岁以上尚未生育的妇女一律回避。因为俗信这些人在场,都为不祥,不是担心被克,就是担心新娘今后与她们的命运相同。甚至有的地方连姑婆、姑母、小姑都不许进入洞房,理由是“姑”与“孤”为谐音,俗以为此音极不吉利。闽南和台湾,新娘进门时禁忌脚踏门槛(门限)。一说会触怒门槛神或门神而引来灾祸;另一说认为门槛乃一家之界,门里门外、家里家外的分野,平时常人出入就已有些禁忌,更何况身带“邪煞”之气的新娘?若新娘脚踏门槛,意谓威凌新郎及其尊长,将被视作藐视夫家。闽台不少地方还禁忌结婚那天新娘在床上午睡,若要午睡时,只好坐而瞌睡。一些地方新娘衣服忌有口袋,以免带走娘家的财产,亦忌用两块布缝接,以示防止再婚。新婚之夜,民间忌吹灭洞房内点燃的一对大红花烛。俗信新婚夫妻谁若先把烛火吹灭,谁就先死。所以要让这对红烛一夜长明,至点完为止。
闽台地区向婚嫁者贺喜,其贺礼也有讲究。民间忌以钟为礼,因“钟”与“终”谐音,“送钟”有“送终”之嫌。也不可送手帕,因手帕常是给人擦眼泪用的,带有伤感哀愁的意味,一般丧事时送,故与婚嫁喜庆相悖。一些本该成对的物品忌折成单个作贺礼。送人一对花瓶或一对枕头,祝夫妻成双成对,比翼齐肩,礼轻意重;忌讳只送一只花瓶或一个枕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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