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体系改革的总体构架和可选之策》:
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于1863年正式诞生于美国,其初衷是为了维持银行的稳健经营,以保护存款人的利益。但是,随着金融监管体系的逐步健全,这项制度维护金融稳定的功能已经逐步被其他制度(如法定资本充足率要求)所取代,而在金融市场大发展和金融混业的背景下,其扭曲资源配置的负面效应越来越突出。因此,主要国家都于20世纪八九十年代逐步缩小法定准备金缴存的适用范围,降低直至取消法定准备金率要求。在全球主要经济体中,中国是唯一维持如此之高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国家,其主要背景是2005年以后外汇占款的快速增加。由于相较于其他工具(如央票),提高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对冲外汇的成本低、效果快,遂使得这项制度延续迄今。但是,其弊端极大:
第一,扭曲了货币政策的目标,阻碍了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改革。大国经济体的货币政策应该以内部均衡为首要考虑,外部均衡次之。由于外汇占款和对冲外汇占款的法定准备金(以及央票)构成了央行资产和负债的主体,央行通过资产负债变动所实施的货币政策严重受制于外部影响,在内部均衡和外部均衡两个目标上必然左右摇摆、首尾难顾,而且,这也意味着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难以真正市场化。
第二,扭曲了资源配置,阻碍了市场发挥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银行业存款的变动,无论是否来自外汇的增加,都需要将20%左右锁定在央行账户上。非市场化的运用意味着效率必然低下,且准备金缴存形成的高税负效应必然被转嫁,变成较低的存款利率和较高的贷款利率。由于如此大量的金融资源被锁定,它也构成了中国利率市场化和债券市场发展的一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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