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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
最新企业涉税实用手册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16409541
  • 作      者:
    刘佐编著
  • 出 版 社 :
    企业管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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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一本应时的涉税工具书,了解新一轮税制改革掌握最新税政法规,降低企业税负成本,增加盈利空间。
  ——关注原油、天然气资源税适用税率最新调整范围。自201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同时清理相关收费基金;
  ——关注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最新政策。年营业额36万以下小微企业税负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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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中国税务报社总编辑,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委员,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财政学会、中国税务学会常务理事,并在中国多所大学担任客座教授。代表作:《新中国税制60年》,《中国税制概览》(以中、英、日3种文字,4种版本在国内外29次出版),《简明税收知识问答》(国内8次出版)。在腾讯网设有《刘佐谈税》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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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最新企业涉税实用手册(第二版)》以中国现行税收法规为依据,比较全面地概述了中国现行税收制度的基本情况和涉及企业的主要税种。包括有关税种的纳税人、税目、税率、计税依据、计税方法、减免税规定、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税收征收管理制度,税务机构等内容,并配有适当的计算举例。简明扼要,通俗易懂,便于读者查阅。
  本书第一版出版以后,深受企业读者的欢迎,为配合我国新一轮税制改革,作者结合人大新颁布的税收法规,对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和修正,第二版与第一版相比,增加了不少新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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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以税制改革促消费稳增长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需要,我国税收制度应在保持宏观税负总体稳定的基础上,逐步降低间接税比重,提高直接税比重,实现结构性减税与结构性增税的优化平衡,建立一个能适应和有效调节经济波动的税收制度与政策体系。具体来看,税制改革应从以下两大领域重点发力:
  在生产和流通领域,通过结构性税收政策调整产业和产品结构,促进企业生产更多有市场、有前景、老百姓喜欢的产品,促进消费扩大和升级。一是改革增值税。要在前期改革的基础上,抓紧制定在生活服务业、建筑业和不动产等行业开展“营改增”试点的方案,力争早日实现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营改增”行业改革基本到位后,应适度降低增值税基本税率水平,简并优惠税率档次,规范税制,促进行业间公平竞争,并尽快将不动产所含税款纳入抵扣范围。二是改革资源税。尽快将煤炭及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铁矿及其他金属矿等具备条件的税目改为从价计征,目前尚不具备从价计征条件的税目,提高单位税额;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逐步将水、森林、草原、湿地、滩涂等资源一一纳入。三是开征独立的环境税。将目前与环境保护有关的收费项目改为税收,即以“费改税”路径开征独立环境税;逐步将适用范围扩大到更多排放量大的污染物,在全国一次性推广,税率设定遵循“先低后高”的原则。
  在消费领域,通过税收制度改革,调节收入分配,缩小分配差距,提高居民的边际消费倾向,支持引导住、行为主的消费结构升级,扩大消费需求,稳定经济增长。一是改革消费税。将已成为日常生活用品的消费品剔除(如护肤护发品),将污染重(如电池)、能耗大产品(如大排量轿车)以及奢侈消费品(如私人游艇、私人飞机)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对重污染、高耗能、高档奢侈品实行高税率,对节能和环保产品实行低税率或免税;对烟草、成品油仍保留生产环节征税,将其他品目(如奢侈品)的征收环节后移到消费环节。二是改革个人所得税,扩大覆盖面。建立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纳税制度,除资本得利外,先易后难,将个人各类收入均纳入综合课税范围;下调综合所得的最高边际税率,减少税率档次;早日建立以家庭为纳税单位、差别化的费用扣除制度。三是加快相关立法,适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
  刘佐所长的《最新企业涉税实用手册》(第二版)比较完整地介绍了以上两大领域的改革内容,可作为企业经营和财务管理人员的参考工具。
  ——财政部财政科研所研究员于长革201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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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提供劳务过程中增加的价值和进口货物的价值征收的,是目前各国普遍征收的一种税收。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2008年11月10日,国务院对该条例作了修订,当日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1993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11年10月2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该细则作了第二次修改。自2012年起,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开始选择部分行业,逐步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代为征收管理),所得收入由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是中央政府财政收入最主要的来源,也是地方政府税收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2013年,增值税收入为317753亿元,占当年中国税收总额的283%,居各税之首。
  一、纳税人
  增值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销售、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和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提供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以下简称应税服务) 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上述销售货物,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提供应税劳务,指有偿提供应税劳务,但是不包括单位、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雇主提供上述劳务;提供应税服务,指有偿提供应税服务,但是不包括非营业活动中提供的应税服务。
  上述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分别指销售货物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中国境内,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在中国境内,应税服务的提供方或者接受方在中国境内。
  中国境外单位、个人向中国境内单位、个人提供完全在中国境外消费的应税服务,出租完全在中国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属于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单位、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并且按照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个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设有两个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将自己生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将自产、委托加工和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分配给股东、投资者,无偿赠送其他单位、个人。单位、个体工商户的下列情形,视同提供应税服务:向其他单位、个人无偿提供应税服务,但是以公益活动为目的、以公众为对象的除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指属于应当缴纳营业税的建筑业、金融保险业、电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和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下同),称为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生产、批发、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货物生产、批发、零售为主,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单位、个体工商户) 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不包括这些单位、个人设立的经营货物销售并独立核算的单独机构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应当征收营业税。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没有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纳税人兼营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货物、应税劳务、应税服务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否则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的销售额。单位以承包、承租和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和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 发生应税行为,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和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 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符合下列标准的为一般纳税人,否则为小规模纳税人:
  1  生产货物、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生产货物、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货物、劳务年销售额) 的50%以上],并兼营货物批发、零售的纳税人,应税货物、劳务年销售额超过50万元的;其他纳税人,应税货物、劳务年销售额超过80万元的。
  2  提供应税服务的纳税人,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服务年销售额) 超过500万元的,其中不包括其他个人。符合一般纳税人标准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除了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以外,纳税人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以后,不能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应税货物、劳务年销售额到达上述标准的其他个人,按照小规模纳税
  人缴纳增值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以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达到上述标准,但是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单位、个体工商户,可以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 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成为一般纳税人。中国境外的单位、个人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应税服务,没有在中国境内设立经营机构的,其应纳增值税以其中国境内的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应税劳务、应税服务的购买、接受方为扣缴义务人。2个以上提供应税服务的纳税人,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可以视为一个纳税人合并纳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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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中国现行税制概述
一、税种设置
二、税收立法
三、税收基本法规
四、财政、税务和海关组织机构
五、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划分
第二章  税收征收管理制度
一、税收执法依据、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
二、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代征人
三、税务登记
四、账簿、凭证管理
五、发票管理
六、纳税申报
七、税款征收
八、免税、减税
九、税务检查
十、税务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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