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的控制性股东无论是为了追求盈利性的目标(如获得物质利益或者使企业利润增大化)还是非盈利性目标(如获得产品市场份额、外部间接经济效益、公司控制权等),当控制性股东认为预期通过上市公司可实现其追求的目标时,那么控制性股东对上市公司进行专用性资产的投资就成为可能。潜在地,专用性资产的投入为这种契约关系提供了保证(通过可置信承诺信号的传递),对稳固与上市公司的契约关系产生了重要影响。控制性股东投入的专用性资产是一种特殊资产,提高了上市公司的差异化水平。这种专用性资产的投入,将控制性股东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利益捆绑于这类资产,限制了控制性股东对上市公司的利益侵占行为,关系到两者之间契约中断的控制性股东的机会主义行为也受到了影响,促进控制性股东与上市公司形成利益协同的局面,继而影响了上市公司的价值。但是,由于不完全契约和可占用性准租的客观存在,导致了专用性资产捆绑效应的“失效”,本书即将这个问题置于公司治理的框架下,研究公司治理机制对专用性资产有效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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