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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
美国银行业及其监管有效性的评估报告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04978103
  • 作      者:
    吴张珺译
  • 出 版 社 :
    中国金融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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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吴张珺,1981年出生于湖北。美国执业律师、美国注册会计师,现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一部副调研员。
  2003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获管理学学士学位;2004年毕业于美国伊利诺伊大学商学院,获会计学硕士学位;2008年毕业于美国伊利诺伊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
  在工作期间,参与了中国的金融稳定评估相关工作,以及巴塞尔新资本规则(巴塞尔资本协议III)的制定和测算,参加了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和巴塞尔委员会(BCBS)各个工作组的工作,包括宏观审慎监管工作组、巴塞尔新资本规则评估组、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工作组、银行账户工作组、交易账户工作组、操作风险工作组、定量测算工作组等。
  积极参与全球银行业新国际规则的制定,参与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文件的起草和实施。2013年代表巴塞尔委员会,作为全球六名国际专家之一,对瑞士银行业和银行业监管机构是否遵循巴塞尔资本协议进行国别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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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美国银行业及其监管有效性的评估报告》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对美国进行金融稳定性评估的一部分,该部分系统地评估了美国银行业的运行状况以及美国银行监管情况。《美国银行业及其监管有效性的评估报告》主要介绍了美国金融体系的法律框架,包括基本金融法律和特殊金融法律,以及银行监管机构的监管框架、政策和措施。由于大型银行和控股公司的系统重要性,《美国银行业及其监管有效性的评估报告》重点关注对大型银行和控股公司的管理和监督。
  此次对美国银行业及其监管有效性的评估和结论对中国银行业的发展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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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美国银行业及其监管有效性的评估报告》:
  3.监管部门确定,银行高级管理层制定了适当的政策和程序来监测、控制和限制流动性风险;管理层切实执行了这些政策和程序;管理层了解银行所承担的流动性风险的性质和程度。
  4.监管部门要求银行制定相关政策和程序,随时计算和监控资金需求净额。这些政策和程序应考虑到银行的其他风险(如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对银行的总体流动性策略会产生哪些影响;这些政策和程序还应要求对不同情况下的资金需求进行分析,要有多样化的融资渠道,要对集中度的限额进行检查,要进行压力测试,并经常对基本假设条件进行评估,确定其是否继续适用。
  5.监管部门获得充分的信息,以便对外币流动性转化量较大的机构进行识别。如果一家银行或银行集团直接的外币业务量或通过给本国借款人发放外汇贷款间接形成的外币业务量较大,或者银行拥有实质性风险暴露的币种出现问题,那么,监管部门就应要求银行对各个币种的策略分别进行分析,必要时,对外币现金流错配规定总的限额,对每种重要货币单独规定限额,并且定期检查限额情况。
  6.监管部门确定,银行制定了应对流动性问题的应急预案,包括向监管部门通报情况。
  附加标准
  1.监管部门确定,如果一家银行的业务涉及多种货币,则该银行就应对外币流动性策略进行单独的压力测试,在确定错配标准时应考虑这些压力测试的结果。
  2.监管部门确认,银行定期检查建立和维护与债权人关系的工作,保持负债的多样化,确保出售资产的能力。
  必要标准1:在金融危机中,流动性已经成为银行和监管机构关注的焦点。2009年6月30日,各监管机构发布了《关于流动性风险管理的联合政策声明》,征求公众意见。此联合政策声明对银行提出了稳健管理资金流动性风险的要求。指引总结了监管机构过去发布但目前依然有效的管理流动性风险的稳健原则,并将这些原则与巴塞尔委员会最近发布的国际指引进行了统一。
  监管机构的各种检查手册中包括现有的监管指引。现有和拟订的指引符合本必要标准,涉及未提的承诺款项、其他表外负债和表内负债。
  监管机构关于流动性的指引以定性为主,侧重于稳健经营实践而非具体的定量标准和测试。监管机构对银行衡量和管理流动性风险的定量指标进行评估。监管机构没有统一评估流动性的定性标准。一般而言,监管人员确认,银行和控股公司具有与其业务的规模和复杂程度以及整体风险状况相匹配的管理流动性的程序,这包括充分的流动性风险计量和限制。如下所述,监管机构在监管报告中收集各种流动性指标,以监控银行的整体流动性风险和融资集中度。
  监管机构至少在以下两个方面要求银行和控股公司实施流动性管理计划:(1)对现在和将来的资金需求进行持续的评估,保证通过提供足够的资金或者提供获得资金的渠道使得资金需求在合适的时间内得到满足;(2)提供足够的流动性缓冲,以满足一系列可能发生的意外事件引起的现金需求,其中包括影响公司的具体事件或者影响资本市场和整个行业的事件,还包括日常业务活动中的高频低危事件,以及可能影响银行和控股公司的安全性和稳健性的低频高危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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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摘要、主要发现和建议
一、引言
二、评估所采用的信息来源和方法
三、制度环境和宏观经济环境以及市场结构——综述
四、有效银行业监管的前提条件
五、市场监督和公司治理
六、支付和结算体系
七、危机管理和安全网
(一)应对危机
(二)破产银行的处置
八、主要评估结论
(一)目标、独立性、权力、透明度和合作(核心原则1)
(二)准入和结构(核心原则2-5)
(三)审慎原则及要求(核心原则6-18)
(四)持续银行监管方法(核心原则19-21)
(五)会计与信息披露(核心原则22)
(六)监管当局的纠正和整改权力(核心原则23)
(七)并表监管和跨境监管(核心原则24-25)
九、巴塞尔核心原则(逐条)评估标准
原则1:目标、独立性、权力、透明度和合作
原则1.1:职责和目标
原则1.2:独立性、问责制和透明度
原则1.3:法律框架
原则1.4:法律权力
原则1.5:法律保护
原则1.6:合作
原则2:许可的业务范围
原则3:发照标准
原则4:重大所有权转让
原则5:重大收购
原则6:资本充足率
原则7:风险管理程序
原则8:信用风险
原则9:有问题资产、拨备和准备金
原则10:大额风险暴露限额
原则11:对关联方的风险暴露
原则12:国别风险和转移风险
原则13:市场风险
原则14:流动性风险
原则15:操作风险
原则16:银行账户利率风险
原则17:内部控制和审计
原则18:防止滥用金融服务
原则19:监管方式
原则20:监管技术
原则21:监管报告
原则22:会计处理和披露
原则23:监管当局的纠正和整改权力
原则24:并表监管
原则25:母国和东道国的关系
十、巴塞尔核心原则评估结论表
十一、有关监管建议和监管当局的反馈
(一)有关监管建议
(二)监管当局的反馈
附录:专用术语表(中英文对照)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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