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以来,政府采购规模快速扩展,政府采购支出占财政支出和GDP比重连年上升,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地位日益突出,在提供优质高效公共服务、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与此相对应,政府采购政策法规体系不断完善,政府采购依法行政与监督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国家全面深化改革,政府采购工作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实事求是,政府采购战略理念发生着深刻变革。2013年末,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提出“在制度目标上,要从注重节资防腐向实现‘物有所值’转变”等“四个转变”,推动政府采购管理从程序导向型向结果导向型的重大变革,标志着我国政府采购工作就此进入“物有所值”的制度目标时代。
《“采购创造价值”文集》在围绕“物有所值”价值目标推动政府采购深化改革与制度创新的背景下,人民银行积极响应并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改革精神,坚持依法采购,不断规范完善采购制度与程序,采购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为人民银行履行宏观调控、金融稳定、金融服务等职责提供了支撑与保障。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作为人民银行系统集中采购机构,以处理好依法采购与物有所值、坚持原则与改进服务、业务发展与队伍建设“三个关系”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不断提高采购业务水平与党建工作水平,为人民银行有效履职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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