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化雨立德树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2013年度影响力人物事迹》:
32年沧海沉浮,世事变幻。阎钢紧紧跟随时代的发展变化,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第一线逐渐成长,成就了自己生命的光点。这正如他坚信的那样:在高校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与研究,尤其是讲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一定要贵在坚守,要坚持教学与科研相结合;同时,还要有一颗恒心,信仰笃定,不弃不离。虽然俗话讲:树挪死,人挪活,其实也不尽然。别看不起“豆芽学科”,它也能成就辉煌。
因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以人生观、道德观、价值观、法制观教育为主线,着重解决大学一年级学生面对新生活、新转变所出现的思想困惑与理论不足的问题。为此,阎钢认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既有鲜明的政治性、思想性,也有突出的理论性、知识性,还具有极强的现实性与实践性。因此,要保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成为学生欢迎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就应当做到:
必须自信。毛泽东有句著名格言: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水击三千里。自信是一种生命的力量,是从事一切事业成功的基础。从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没有或者缺乏自信是不会成功的,当教师充满自信地登上讲台,以极大的热情投入教学,一定会有感染力。一个有生机的课程,一定是充满着自信的。因此,只要一天作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师,就必须充满自信。只有充满自信,才具有说服力、吸引力,才能使学生在有形的言传中感受到身教的力度,而自然而然地接受教育。
应该自尊、自爱。从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最忌讳的就是自己看不起自己,没有自尊心、自爱心。所以,必须自尊、自爱起来。没有人会尊重自己都不尊重自己的人,也没有人会爱护自己都不爱护自己的人。当然,自尊就是要看到从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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