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与不足
创新主要体现在以下四方面:
一是在研究视角上,与大部分文献基于机构论视角对国有银行绩效测算不同,本书认为国有银行绩效是由银行功能决定,是银行功能实现的外在形式,而不是由银行的组织形式所决定,所以应从金融功能角度去分析国有银行绩效。并且就金融功能观而言,与西方新古典意义上的商业银行不同,中国国有银行具有财政替代功能和金融功能双重功能属性,故应将决定国有银行绩效的功能属性同时纳入到其相应的初始制度条件中加以分析和判断,这样得出的结论更符合现实。本书坚持从内生、长期和整体演进的视角对国有银行制度变迁及其功能演进的内在逻辑进行解读。
二是本书对诺思提出的“适应性效率”概念进行了扩展分析。在这基础上构建了符合中国背景的银行适应性效率初步理论分析框架,即在制度结构一银行功能演进一银行长期绩效的框架下,对国有银行制度变迁的进程与逻辑予以解释和分析,指出银行制度变迁核心在于功能演进与扩展。国有银行具有财政替代与金融服务双重功能属性,这两种功能的强弱、转换、替代或互补最终取决于其所存在的制度结构。不能先验地认为国有银行财政性替代功能下的绩效就一定劣于或者优于市场金融功能下的绩效,而要看其是否能促进经济的长期发展。制度结构中的政府与市场力量对比变化构成国有银行功能由财政替代功能向金融服务功能转变的内在演进逻辑。
三是拓展了国家能力的模型,即包括自身所具有的实力、行为在技术上的可行性、获利程度及外在压力条件等与传统意识形态的巧妙结合构成了我国金融制度变迁中选择强制性变迁路径的充要条件。传统“大政府小社会”社会格局、意识形态熏陶与“弱财政强金融”经济格局是国有银行财政替代功能得以实现的基础。正式规则与非正式规则保持内在一致性使得以财政替代功能为主导的国有银行成为当时一种有效的金融制度安排,满足了当时的制度需求,支持了中国的渐进式改革。
四是在论点上,银行适应性效率作为制度效率的一种衡量方式,更加注重整体制度效率增进。一种银行制度是否有效,不在于其制度本身有多“先进”,单个组织微观绩效有多“好”,而在于该制度整体上能否满足所处的实体经济发展需求。资本市场化改革下的国有银行微观绩效改善并不等同于其宏观整体配置效率增进或者说国有银行制度就已具备适应性效率。提升国有银行适应性能力,将取决于新市场金融因素的成长速度与竞争压力程度以及银行制度的包容性与多样性。在制度结构中,政府与市场力量的演变、博弈与协调过程决定了国有银行功能演进将是一个长期复杂的过程,这意味着对于国有银行市场化改革,不应急于求成,对国有银行制度调整应坚持长期整体渐进演变的思路。
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是意识形态、信念以及知识协调与整合等非正式规则是银行适应性效率分析框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书中虽在解释国有银行制度变迁中也有所涉及,但应当承认本书对此分析仍属于初步,有些地方做了简单化处理。传统文化观念、习俗道德等是制度变迁中极为重要而又复杂的因素,本书的分析框架应还有进一步的扩展空间。
二是货币财政化现象作为初始制度条件对于国有银行乃至整个银行制度演变都有着深远意义,书中只是将其作为既定事实加以表述。但该问题实际上是中国金融发展史上的一个重大理论问题,市场金融因素能否真正成长起来也与此密切关联,书中对其产生的原因与内在逻辑的分析方面仍较为薄弱。
三是银行适应性效率作为银行制度效率的一种衡量方式,关注的是整体制度效率的长期增进。本书对此分析更多的是基于逻辑上的推理和演绎,相比较而言对其量化处理仍显不足,有必要在此基础上构建相应的指标体系,进行更为充分的定量分析与实证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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