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乾隆帝和龙尾砚
清代中期的龙尾山,出现了官方办贡和民间采石并举的开发盛局。
乾隆五年(1740),徽州府新安卫守备徐毅写了在龙尾砚史上很有参考价值的《歙砚辑考》。在该书序言里,作者说:“岁在甲寅(按:雍正十二年,1734),奉命出守新安卫”,不久,“我皇上御极之初,以文明经理天下。诸臣工仰体上意,构求精砚,以备文房。先是,大中丞孙委其事于前太守杨,以余协理;继则大中丞陈暨臬宪刘,皆檄余专办。前后数役,凡绅士家藏古式与砚山居民所存之老坑旧石,悉用重价征取,搜罗几遍”。按徐毅,直隶宝坻县人,进士,雍正十二年到徽州府任职(清道光七年马步蟾修、夏銮撰《徽州府志》)。他当是武进士,属于漕运系统的卫所领运官,其品级低于从四品的文职官员知府(“太守”),相当于文官的正五品同知。徐毅的记载部分地反映了砚山盛事,但也被当代有的砚史研究者加以发挥:乾隆帝热爱文房珍品,他一登基就动员安徽大小官员“构求精砚”进贡;同时还向江苏、浙江、广东各地索取砚材。这类说法并不符合于史实,更无论有的论者又演绎出乾隆帝重价购求歙砚是为了“砚乡寻父”的神话了。图5-1是《歙砚辑考》序的首页书影。
乾隆帝弘历生于康熙五十年(1711)八月十三日,雍正十三年(1735)九月初三即皇帝位,虚龄二十五岁。这位年轻的皇帝在其父猝死的哀戚气氛中登基,发布的第一道谕旨是宣布自己“缟素斋居”,守制三年。九月初六日发止贡方物上谕:各省督抚大臣,有贡献方物之礼。昨福建督抚赍到闽省果品乃照例进献于皇考之前者,朕不便发回,已交所司敬谨收贮,备几筵供享之用。若远省进贡皇考之物,已赍发在途者,准其赴京,交奏事官员转奏。其各省照例进朕之物,概行停止。虽食物果品,亦不许进。俟三年之后,候朕再行降旨。到乾隆三年(1738)四月初二,再次谕命停止各省督抚进贡方物之例。略谓:进贡之意,不过借此以联上下之情耳。殊不知君臣之间唯在诚意相孚,不以虚文相尚;若徒以贡献方物为联上下之情,则早已见轻于朕矣。贡物虽云督抚自行置办,而辗转购买,岂能无累闾阎?是所当行禁止者。惟织造、关差、盐差等官进贡物件,向系动用公项制买,以备赏赐之用,与百姓无涉,不在禁例。这些皇皇谕旨均见于清宫旧藏、现已公开出版的《乾隆朝上谕档》,也见于《清高宗实录》或《乾隆帝起居注》(后面所引同一类文本的资料出处一般从略)。图5-2是著各省督抚即行停止贡献通谕的书影,乾隆三年四月初二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乾隆朝上谕档》(一),第264页,档案出版社,1991。]
贡(方贡、土贡)是清代的杂赋之一,指地方贡献给中枢(皇帝)的财物。贡品因各地出产不同而相异,但都有定额和定期,“由官发钱不扰地方”。此外,各省将军督抚们还用薪俸、“养廉银”自办进贡方物,属于定制以外的例贡。乾隆帝居丧期间申禁各省向自己进献,指的是这种例贡。
和相关行省的贡马、贡茶、贡绸等方贡同制,安徽、广东两省进贡的是石砚等土产。据乾隆三十六年和民国二十六年两部《歙县志》:安徽“每年部院应进贡品,向是歙县办理”,“总视歙之物产”,“大要惟砚与墨为最。……故物有歙名而实非者曰砚,砚出婺源龙尾山(按:又称砚山),以婺源属歙州耳”。清早中期,歙县承办贡墨贡砚的定制是:“每年三贡:春贡、万寿贡、年贡。每贡徽墨五分作十提;砚二分,六方者四匣,二方者二匣,共二十八方。”由于康熙、雍正二帝首重故乡的松花砚,所以安徽官方除定制方贡外,“自行置办”龙尾砚给皇帝送礼的事似乎绝无仅有;康熙五十四年歙籍制墨名家曹素功的孙辈虽然进献过徽墨,“曰太平清玩,盖亦自奏其技,非有常额也”(前揭民国《歙县志》)。
乾隆帝自幼接受严格教育,通晓传统文化,熟悉统治经验,是一位有思想、有能力、性格鲜明,自我表现意识又很强的君王,同时兼具学者、诗人、书法家和鉴赏家的气质。继位之初,远大的政治抱负和极其繁重的理政公务约束了他的爱好:赋诗、览胜和鉴赏。“人君之好恶,不可不慎,虽考古书画,为寄情雅致之为,较溺于声色货利为差胜。然与其用志于此,孰若用志于勤政爱民乎?”(《御制文三集》卷九)。时下到故宫博物院览胜的游人在参观养心殿时,都能隔窗看到位于西暖阁的“三希堂”——乾隆帝手书匾额,用于贮藏王羲之《快雪帖》等三部名帖的小小雅室,而在这座当年清帝起居和办公的宫殿里,还有他书写的“无倦斋”、“自强不息”等励志匾额悬于其他殿阁门楣。警觉人君的“雅致”影响满朝风气,这是乾隆帝区别于历史上诸多风流天子的地方,也是他通告属下不许投其所好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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