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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考古研究
第一章 环境考古学理论方法探索
第一节 环境考古学的基本理论问题
中国环境考古学自20世纪80年代末诞生以来,取得了长足进步,至今已成为发展最快的考古学分支学科之一。学科的发展必然推动理论体系的建设,近年来周昆叔、袁靖、曹兵武等诸位先生都曾做过这方面的深入探讨A,笔者也曾有所讨论b。本文拟在此基础上并结合近几年来的环境考古实践,对环境考古学的基本理论做集中阐述,希望能以此对今后环境考古学的发展有所裨益。
任何一门学科,它的成立必须要具备四项前提条件,即理论基础、研究对象、研究目的与研究方法。环境考古学作为一门学科,也必须具备这四项条件。以下就依此展开讨论。
一、理论基础与研究原则
理论基础是指一门学科所信奉的根本理论信条,是这门学科从事研究的基本出发点。关于环境考古学的理论基础,曹兵武先生近来已做过很好的归纳,兹录于下:
环境考古学属于考古学的一个分支,所以一般考古学的理论基础也适用于环境考古学,如历史唯物论、进化论和传播论等。但环境考古学毕竟不同于一般考古学,它还有自己的理论基础。即:
A 周昆叔:《关于环境考古问题》,《环境考古研究》第一辑,科学出版社,1991年,7~15页;袁靖:《环境考古学研究》,《中国文物报》1997年12月7日;曹兵武:《环境考古学论纲》,《东南文化》2001年1期,25~30页。
b 拙文《关于环境考古学的几个问题》,《博物馆研究》1995年2期,82~85页。
(1)考古文化作为有形的物质遗存,其原材料几乎全部取诸自然环境当中;
(2)考古文化中的相当部分(如生产工具)是直接作用于自然环境的。
这两个理论基础为环境考古学提供了一个切实的研究出发点,因为只要弄清了某种考古学文化的人们共同体当时是以何种手段或方式将自然环境中的原料加工成符合要求的工具,又是以何种手段或方式来使用这些工具作用于自然环境的,就能部分揭示出这一考古学文化的生活方式。这样,环境考古学通过关注文化以外同时又是构成文化背景不可或缺的自然环境,来探索古人的生活方式,从而就能获得关于文化的较全面的认识。环境考古学自身也就获得了一个可行的研究出发点和理论基础A。
研究原则是指一门学科从事研究所适用的根本原则,它是从理论基础引申出来的方法论层面的理论,是对理论基础的具体说明,环境考古学有不同于一般考古学的理论基础,那么它就有自己独特的研究原则,对此,袁靖先生曾有深入阐述,本文试将其归纳成三条:
(1)生态系统的相互作用原则。一定时空范围内的动植物及非生物的诸环境要素共同构成了一个生态系统,它们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在这个生态系统中,人既是动物,同时又不同于一般动物,人是会使用工具和具有理性的动物,即它能够能动地适应环境,文化就是人类适应环境的结果与手段,这其中技术则是人从自然环境中获取资源维持自身生存的关键;
(2)时空概念原则。生态系统是一个由诸多环境要素构成的非常复杂的系统,这些构成要素都会因为时间的推移而不断发生变化,其中任何一个要素发生变化,都会引起其他要素的连锁反应,从而影响到整个生态系统的平衡。在这平衡——不平衡——平衡的无数次循环中,一定地域内的生态系统就会呈现出不同的特征,从而形成生态系统因时空范围的变化而变化的显著特点;
(3)“以今证古”或“将今论古”原则。这一原则基于英国地质学家C·莱尔(Lyell)提出的“环境均变论”,其基本内容为:自然环境的变化是古今一致的,现在的地球环境是过去地球环境变化的结果与延续。这样,过去的环境变化与现在的环境变化就有了可比性。我们通过现在环境变化所表现出来的特征与过去的环境变化遗留的特征进行对比研究,找出相同点或不同点,就能逐渐恢复或重建过去环境变化的诸多方面b。
A 曹兵武:《环境考古学论纲》,《东南文化》2001年1期,25~30页。
b 袁靖:《环境考古学研究》,《中国文物报》1997年12月7日。
二、研究对象与研究内容
研究对象是一门学科所赖以开展研究的科学资料,它是构成一门学科的最基本前提,没有研究对象的学科是不存在的。研究内容是对研究对象的进一步划分与说明,目的在于使这门学科的科学资料更具体,更便于利用和操作。在现在的环境考古学界,有一种观点认为环境考古学的研究对象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笔者以前也曾表示赞同A。但实际上,只要对西方和中国环境考古学史稍作回顾就会发现,环境考古学从来就是研究古代自然环境的学问,而社会环境作为社会政治生活的概念,一直是以考古学文化为研究中心的一般考古学的研究领域,它从来没有也不可能纳入环境考古学的研究之中。所以,环境考古学的研究对象是自然环境这一点在学界并无大的分歧。
既然环境考古学的研究对象是自然环境,而且环境考古学属于考古学的范畴,而考古学又是研究遗存的,所以环境考古学的研究对象又可进一步界定为所有能反映自然环境及其变迁的古代遗存。可以想象,这样的古代遗存是非常丰富而又庞杂的,所以学者们尝试对这些能反映古代环境信息的遗存做更详细的界定与划分。
有的学者从地学界关于自然环境的概念这一角度来区分。地学界的自然环境是指除人类以外的自然界,包括气候、地质、水文、动物和植物等构成要素。这当中气候的作用尤为明显,它是自然环境中最为活跃的因子。气候要素包括气温和降水,当气候发生变化时,植物首先做出反应,而植物的变化又会影响到以植物为生存资源的动物相应做出反应,而动植物的变化又必然影响到人类的生存。地质要素包括地貌、土壤、岩石和矿产等,这些因子对人类的选址居住和生产生活工具的构成都起着非常重要而广泛的影响b。
根据这种区分,考古发掘中能反映自然环境信息的古代遗存就可得到比较清晰的划分,即反映动植物要素的主要是动植物遗骸,其中包括肉眼可见的“大化石”,如骨骼、牙齿和种子、果核等;还包括肉眼难以观察到的,如动物的碎小骨骸和植物的孢粉、植硅石等,根据这些动植物遗骸所代表的种属与种群,用“以今证古”原则就可推知古代气候(包括气温和降水)状况。地质要素的变化一般认为是比较缓慢的,所以在环境考古中,地质要素中的岩石、矿产一般参考现在遗址周围的岩石、矿产产地和产状等情况;地质要素中的土壤类型与特征,只是近年来才兴起对考古遗址土样的土壤微形态分析和磁化率分析。
A 拙文《关于环境考古学的几个问题》,《博物馆研究》1995年2期,82~85页。
b 袁靖:《环境考古学研究》,《中国文物报》1997年12月7日。
还有的研究者试图根据反映古代环境信息的遗存在考古遗址中的出土状况的多寡,将这些遗存划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直接反映古代自然环境的遗存,主要包括动植物遗骸;另一类是间接反映古代自然环境的遗存,主要包括遗址的分布、位置、古人的生产生活工具以及他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和经济形态、艺术等A。
上述两种划分方案的出发点是相似的,都是力图对这些复杂多样的遗存进行详细区分以提高实际工作中的可操作性。但仔细分析,这两种划分方案还是有区别的。正如有些论者已经指出的,如果我们从宏观角度看,能够反映环境信息的遗存不外乎两部分构成,即一是特定的考古学文化的遗存部分,二是作为考古学文化生存背景的自然环境的遗存部分b。从这一角度看,第一种方案实际上只包括了第二部分,而第二种方案虽然力图将这两部分遗存都包括进来,但因为没有做详细的阐述而显得比较疏阔。可见,这两种方案在可操作性这一点上都或多或少存有缺憾。
在这种情况下,有学者开始注意国外同行在这方面的探讨与建树,如K·W·巴策尔(Butzer)在其名著《环境与考古学》(Environment And ArchAeology)一书中开列的一份反映古代环境信息的清单c。不可否认,这份清单所罗列的内容是比较详尽全面的,并且实际上已指出实际工作中的工作方向与工作方法,但在目前条件下具体运用到中国环境考古中是否具有可操作性,还不得而知。不妨暂可这样认为,巴策尔的这份清单及其划分反映古代环境信息的遗存的思路值得我们借鉴,并且可能成为我们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
三、研究主题与研究目的
研究主题是指一门学科所主要关注的最根本的学术课题,解决这一根本性课题就成为这门学科的研究目的。研究主题与研究目的决定了一门学科的性质和发展方向,并共同构成了这门学科所要追求的最终学术目标。那么,环境考古学的最根本学术课题是什么呢?这个问题目前还很少有人探讨,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由于对这一问题的极少关注,使我国环境考古学的理论建设还比较脆弱,因此需要在此做重点申论。
A 索秀芬:《考古资料中的环境信息》,《环境考古研究》第二辑,科学出版社,2000年,33~33页。
b 曹兵武:《环境考古学论纲》,《东南文化》2001年1期,25~30页。
c 曹兵武:《环境考古学论纲》,《东南文化》2001年1期,25~3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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