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界定小微企业的概念。采取定期减免政策。为了提高企业的政策预期和政策效应,建议进一步延长小微企业“应纳税所得额6万元以下减半征收”的优惠。五是完善间接优惠方式,促进小微企业的技术创新及转型升级。六是完善小微企业雇佣人力资源和人才激励的税收优惠政策。六是完善金融信贷及投资的税收优惠,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压力。七是优化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各项服务措施。加强税收政策宣传咨询。在充分利用各种传媒宣传税收知识。优化服务、规范管理。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大力推广税收信息化管理。
山西地税课题组提出:支持企业降低经营成本,减轻税费负担。一是完善优化税制结构。如建议将起征点改为免征额,这样可以解决起征点临界点税负不公的弊端,也可解决小微企业与个体经营户的不公平竞争;二是建议降低、简化小微企业认定标准,可将年应纳税所得额由6万元提高至10万元,也可对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与工信部的认定标准对接,对企业认定的三个标准中的应纳税所得额改为按收入标准划分;三是减免地方性行政事业收费项目,进一步明确减免“准税收”的规费、基金征收标准,解决目前许多规费由地税部门代征,造成纳税人“税负“沉重的假象问题,缓解税企征纳矛盾。
贵州课题组指出:一是对小型微型企业设置公平的税制。针对不同的地区,应该设置不同的税制。税收公平要求具有不同纳税能力的人缴纳不同的税收,而我国对于小微企业在地区上的差别还照顾不够。二是对小型微型企业简化复杂税制。三是对小型微型企业加大税收减免优惠。对于出口型的小型微型企业,应给予更多的税收优惠,增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小结:扶持我国小型微型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税收政策建议主要有:从加大结构性减税力度,优化税制结构视角考虑扶持小微企业的税收政策。一是健全税收政策体系。二是推进增值税改革,增强小微企业发展能力。三是推进“服务业转增值税的试点范围”。四是加大直接优惠的力度,大幅度减轻企业所得税负担。五是完善间接优惠方式,完善小微企业雇佣人力资源和人才激励的税收优惠政策。六是支持企业降低经营成本,减轻税费负担。七是对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与工信部的认定标准对接。八是对小型微型企业设置公平的税制。充分运用现有税收政策,努力实现我国结构性减税的政策效应。
2.从加快税制改革的步伐,促进实体经济视角考虑扶持小微企业的税收政策
(1)完善现行增值税税制
浙江课题组指出:完善现行增值税税制维护小型微型企业的合法权益。完善现行增值税税制,改进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税规定和管理办法,是维护小型微型企业合法权益、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和健全增值税运行机制急待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一要扩大一般纳税人征收的比重,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应税销售额为主作为认定标准的规定,改之以财务会计核算是否健全为主要认定标准。财务制度健全,能按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的,都可核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享受增值税进项税额允许抵扣的待遇。二要小型微型企业从事商业经营年销售额未达到80万元标准的,如经营场所固定、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经批准也可核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扩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比重,适当缩小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范围,拓宽增值税抵扣税“链条”的覆盖面,才能使增值税税制革除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歧视和限制,体现公平税负,真正成为有利生产发展对经济活动不产生扭曲行为的科学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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