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旨在简要交代本书研究所立足的制度背景。本章简要回顾了我国内部控制规范的发展历程,并重点介绍了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及其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
2.1 我国内部控制规范的发展历程
我国的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审计准则中对内部控制的规定。
内部控制在现代审计技术方法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审计准则中对内部控制评价、测试等做出规定早已成为国际通行做法。1996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了《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9号——内部控制与审计风险》,这是从外部审计的角度提出的有关内部控制的要求。
第二阶段:特殊行业内部控制规范的制定和实施。
对于一些涉及重大公众利益的行业而言,要求监管对象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是监管机构履行监管职责的重要抓手之一。我国的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监管机构和国有企业监管部门率先针对各自的监管对象出台了相关的内部控制规范。例如:1997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指导原则》,提出应通过内部控制建设,有效防范金融风险,保证金融业安全稳健运行;2001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发布了《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要求加强内部控制建设,促进证券公司规范发展,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证券市场的安全与稳定;2002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旨在促进商业银行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防范金融风险,保障银行体系安全稳健运行;2004年,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中央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管理办法》,旨在规范中央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的编制与管理工作,提高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2004年,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发布了《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旨在规范和加强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评价,督促其进一步建立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内部控制机制,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奠定基础,保证商业银行安全稳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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