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小说的生成与网络和手机有关,应该是“网络文学”和“拇指文学”的组成部分。
网络文学不仅撕破了文人写作的一统天下,也使得作家的桂冠不再那么堂皇亮丽,成了一顶极其平常的“草帽”了。只要想,谁都可以写,可以发表,就已经是作家了——仅凭这一点就该为网络文学喝-声彩。
要分高下么?可以的。在我看来,作家的“作”经常的情形是挖空心思,为作而作,苦了自己,也苦了读者。网络写手们的“写”,首先是为自己,为同好,没有那一顶桂冠的负累。这写作的初衷和心态就先比所谓的作家们要来得自然,自由,自在。有写的乐趣,就易出智趣、意趣。不信么?中国每天都有精彩的手机“段子”,在几亿读者中间传阅,有内涵、有智慧、有手段,短小灵动,读有所得,而且——爽!把这样的手机“段子”和作家们的“大作”比一卜,高下是可以立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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