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有水污染防治政策缺乏系统设计,缺少基础和核心政策,政策间缺乏协调和整合。排污许可证制度在发达国家水污染控制中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我国的排污许可证制度设计过于简单,定位不准确。《水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2007年废止后一直没有出台新的相关法规,地方政府缺少许可证的管理办法和依据。因此重新设计中国水排污许可证制度,无论对制度本身的完善,还是整个水污染防治政策体系的完善和政府环境管理的提升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书稿从我国目前的水污染现状出发,指出现有水污染防治政策体系存在的关键问题在于缺少一个基础和核心的制度,即排污许可证制度;进而通过实际调查案例和数据,从政策设计及管理角度分析为何现有的排污许可证制度没有实现应有的作用;借鉴美国和我国台湾地区水排污许可证制度的经验,依据外部性等相关理论,结合我国现有环境管理水平和现状,整合现有水污染防治相关政策,对中国水排污许可证制度进行完整设计,对《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条例》框架设计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