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主要从五个方面对我国举证时限制度进行了论证和阐述。第一部分为举证时限制度基本理论基础。这部分对举证时限制度的内涵和外延、举证时限制度的价值及功能进行了阐述,指出了举证时限制度的存在基础。第二部分为我国举证时限制度的建立与发展。该部分对我国举证时限制度的建立以及演变系统地进行了梳理,将我国举证时限制度的全貌予以显现,从这部分可以明显看到我国立法以及司法实践在举证时限制度上的不断变化。第三部分为域外举证时限制度之比较。由于我国举证时限制度是一项完全从国外移植而来的诉讼制度,因而对国外举证时限制度的了解是我国该制度完善的前提。此部分主要对英美法系国家以及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举证时限的规定进行了介绍,并对这些国家和地区的举证时限制度进行评析,指出其举证时限制度的特点及原因。第四部分为我国举证时限制度的现状及分析。该部分对我国举证时限制度实施的现状进行了描述,重点对造成我国举证时限制度实施困境的缘由进行了概括总结,为我国举证时限制度的完善提供了依据。第五部分为我国举证时限制度完善。举证时限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民事诉讼证据制度,我国民事审判中是否没有其存在的空间,是否需要完全抛弃该制度,在这部分中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并提出了对我国举证时限制度完善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