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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税务行政法律文书制作与范例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65418990
  • 作      者:
    张彤,王岩编著
  • 出 版 社 :
    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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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税务干部培训系列丛书:税务行政法律文书制作与范例》从实际工作出发,阐述各类文书的制作和使用技巧,保证执法的规范,适用于税务系统(包括国、地税)各岗位、各层面、各种类型的专门业务培训,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同时也是税务各岗位人员必备的工具书。
  《税务干部培训系列丛书:税务行政法律文书制作与范例》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突出强调实用性和操作性。《税务干部培训系列丛书:税务行政法律文书制作与范例》阐述了税务行政法律文书的基本理论,介绍了国家税务总局2005年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国税发[2005]179号)关于税收法律文书格式修改的基本情况,并收录了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涉及的各类文书。对每一种文书,从概念、法律依据、适用条件、内容及制作要求、使用要求及范例等方面作了具体分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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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税务干部培训系列丛书:税务行政法律文书制作与范例》:
  (一)概述
  “检举税收违法行为记录单”是指检举人通过口头、电话的方式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涉嫌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虚开、伪造、非法提供、非法取得发票,以及其他税收违法行为线索时,税务机关进行记录和登记时制作和使用的法律文书。
  (二)法律依据
  “检举税收违法行为记录单”依据《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第十七条、《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4号)第十一条设定。
  《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和各级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在稽查局设立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负责受理单位和个人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检举。
  《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受理检举的税务人员应当文明礼貌,耐心细致,正确疏导,认真负责。鼓励检举人尽可能提供书面检举材料。受理口头检举,应当准确记录检举事项,交检举人阅读或者向检举人宣读,经确认无误以后由检举人签名或者盖章。检举人不愿签名或者盖章的,由受理检举的税务人员记录在案。受理电话检举,应当细心接听,询问清楚,准确记录。受理电话、口头检举,经检举人同意以后,可以录音或者录像。
  (三)内容与制作
  “检举税收违法行为记录单”属于表格式文书,由税务机关填制。表格的填写,应注意记录真实、内容完整、书写清楚规范。
  1.文书名称及编号
  2.被检举人基本情况
  被检举人为个人的,应写明姓名、住址,“被检举人所在单位”、“被检举人职务”栏分别填写被检举人现任职单位名称及所任职务;被检举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全称、地址,“被检举人所在单位”、“被检举人职务”栏可不填与。
  3.检举人基本情况
  填写检举人姓名、证件名称、证件号码,“检举人所在单位”、“检举人职务栏分别填写检举人现任职单位名称及所任职务。
  4.检举形式
  检举形式写明为口头检举还是电话检举。
  5.检举内容
  填写被检举人涉嫌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虚开、伪造、非法提供、非法取得发票,以及其他税收违法行为的线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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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税务行政法律文书概述
第一节 税务行政法律文书的概念及使用原则
第二节 税务行政法律文书的分类及作用
第三节 税务行政法律文书制作及使用要求
第四节 税务行政法律文书的制作规范

第二章 日常管理类法律文书
第一节 税务登记备案文书
第二节 税务认定法律文书
第三节 发票管理法律文书
第四节 纳税申报法律文书

第三章 税务检查类法律文书
第一节 检举类稽查文书
第二节 税务检查通知文书
第三节 检查实施法律文书

第四章 税务处理类法律文书
第一节 税务处理事项告知文书
第二节 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文书

第五章 税收执行类法律文书
第一节 税务行政强制法律文书
第二节 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法律文书
第三节 纳税担保法律文书
第四节 协助执行法律文书

第六章 税务行政复议类法律文书
第一节 税务行政复议申请法律文书
第二节 税务行政复议通知法律文书
第三节 税务行政复议决定法律文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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