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论丛》自2002年4月创办以来,至今已经出版了15卷。《财税法论丛》秉承其作为财税法学界学术交流平台的一贯宗旨,不断精选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奉献给广大读者。2013年10月11日,由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韩国税法学会主办,山西财经大学承办的第四届中韩财税法国际学术研讨会在山西太原成功举办。围绕“中韩房产税法比较研究”的主题,与会专家学者就韩国、我国台湾地区和大陆的房产税制现状及改革方向,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和充分的学术争鸣,形成了诸多具有建设意义的理论共识和学术成果。《财税法论丛》第15卷从“第四届中韩财税法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和近期收到的投稿论文中,精选了27篇优秀论文。其中:
《韩国在价格走势转换期为设计新的不动产税制的租税政策之审视》认为不动产税制的问题不单纯在于规制投机形态的交易,而有必要从国民主要资产的管理方面来加以思考;并且特别对中国的房产税改革提出建议,要进行政策税制征收的税收是否作为支柱税源的政策性判断,还需要在中央与地方政府间进行合理的税源配置。
《台湾地区房地产奢侈税“立法”及其“宪法”界限》从台湾地区房地产税制的现况及缺失出发,探讨了房地产奢侈税的“法律”问题及其“宪法”界限,并就房地产奢侈税的有关“条例”进行了重新的审视和检讨。对于相关“立法”的阐释有助于我们更好理解台湾地区的房地产奢侈税制度。
《如何调控不动产价格》探讨了影响房地价格飙升的基本因素以及有关不动产价格的调控目标和工具,面对调控目标未能达成的现状,作者在对其原因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调整工具进行了重新的规划和设计。该文特别强调税捐工具之外,金融工具、经济工具也应得到善用;而在税捐工具的选取层面,加税手段难以真正地抑制市场价格,只有适当安排税收支出的项目,才能对于不动产的配置问题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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