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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配套解读与案例注释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09365007
  • 作      者:
    [中国法制出版社编]
  • 出 版 社 :
    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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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导引:围绕主题法律文件对相关领域作提纲挈领的说明,重点提示立法动态及适用重点、难点;权威注解:由法律专家对重点法条及专业术语进行注解,帮助读者把握立法精神,理解条文含义;配套解读:对与主体法相关的规定予以解读,同时在目录中加“*”体现,帮助读者迅速了解实务重点;以案说法,提炼争议焦点并上目录,帮助读者灵活运用于司法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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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土地是民生之基,发展之基,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土地作为基本生产资料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配套解读与案例注释(第二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逐条进行注释,并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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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宗旨〕条文主旨为编者所加,下同。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条文注释
  土地是与人类生存和发展最息息相关的物质基础,包括耕地、林地、草地、河流、湖泊、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具有有限性、不可替代性、永久性、不可移动性等基本特征。第二条〔基本土地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条文注释
  宪法规定,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之一,我国的土地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分为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不能以侵占、买卖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最基本的土地制度,一切土地立法都应当遵循该制度。
  土地所有权转让的例外形式是国家对土地的征收。为了保证社会长远发展和公益事业发展的顺畅,当国有建设用地不足时,国家或政府可以对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征收。由于征收是对土地的重新分配,关乎与该块土地具有权利关联的众多单位和个人的利益,因此征收的适用必须严格限制,不得滥用。
  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主要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提供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制度。在必要的时候,主要是基于公共事业发展等原因,国家可能将一定量的土地划拨给使用者进行建设。配套规定
  《宪法》(2004年3月14日)
  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物权法》(2007年3月16日)
  第四十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第四十六条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
  第四十七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第四十八条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
  第五十八条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
  (一)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
  (二)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
  (三)集体所有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
  (四)集体所有的其他不动产和动产。
  第一百一十九条国家实行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二十一条因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收、征用致使用益物权消灭或者影响用益物权行使的,用益物权人有权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9年8月27日)
  第三条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有限期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本法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九条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收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配套解读
  国家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由全民所有制单位使用,也可以依法确定由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国家保护它的使用、收益的权利;使用单位有管理、保护、合理利用的义务。公民、集体依法对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承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法律由承包合同规定。土地不得买卖、出租、抵押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1)城市市区的土地;(2)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3)国家依法征收、征用的土地;(4)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6)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征收是国家以行政权取得集体、单位和个人的财产所有权的行为。征收的主体是国家,通常是政府部门以行政命令的方式从集体、单位和个人处取得土地、房屋等财产,集体、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征收导致所有权的丧失,当然对所有权人造成损害。因此,征收虽然是被许可的行为,但通常都附有严格的法定条件的限制。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因抢险、救灾等紧急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用单位、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使用后,应当返还被征用人。单位、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征收和征用既有共同之处,又有不同之处。共同之处在于,都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都要经过法定程序,都要依法给予补偿。不同之处在于,征收主要是所有权的改变,征用只是使用权的改变。案例注释
  案例1:马某与某村第十二村民组租赁合同纠纷上诉案(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0〕郑民四终字第479号)
  裁判要旨:马某、某村十二组以签订土地租赁协议的形式,将马某某老宅所留的部分土地租赁给马某作为宅基地使用,协议中有关租赁期限为30年、租赁费为500元、一次性付清以及租赁期满后由马某无偿使用的约定,既违反了《合同法》第214条第1款“租赁期限不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超过部分无效”的规定,也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第2条第3款的规定,构成实质非法转让土地的行为。同时,协议涉及的土地使用还直接影响到某村十二组其他村民组成员宅基的整体规划,因其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而应属无效。第三条〔土地基本国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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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宗旨】
第二条【基本土地制度】加注*的条文涉及配套法规解读,以帮助读者理解。*
案例1:马某与某村第十二村民组租赁合同纠纷上诉案
第三条【土地基本国策】
第四条【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案例2:海南某某木器有限公司与海口市琼山区三门坡镇
文蛟村委会某村民小组等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抗诉
案第五条【土地管理机构设置】
第六条【守法义务与检举、控告权】
第七条【奖励措施】
第二章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八条【土地所有权归属】
案例3:杨某荣与杨某华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上诉案
案例4:娄某某与某村村民委员会返还土地纠纷上诉案
第九条【土地使用权】*
案例5:杨延虎等贪污案
第十条【集体所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
案例6:某村民小组等与某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所有
权证行政争议纠纷上诉案
第十一条【土地登记发证制度】*
案例7:刘某某与某县人民政府等土地登记颁证纠纷上诉案
第十二条【土地变更登记】*
案例8:广东省龙门县永汉镇马星村马桥村民小组与广东
省龙门县人民政府土地登记纠纷上诉案
案例9:宋某某与某县农信社财产转让纠纷上诉案
第十三条【土地登记的效力】
案例10:刘某某与某市人民政府宅基地登记纠纷上诉案
第十四条【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案例11:某村村民委员会与罗某某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上诉案
案例12:王淑荣与何福云、王喜胜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
权纠纷案第十五条【国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案例13:张某某与某村村民委员会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上
诉案第十六条【土地权属争议的处理】*
案例14:马某某与某村村民委员会等合同纠纷上诉案
第三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十七条【编制依据和规划期限】*
第十八条【规划权限】
第十九条【编制原则】
第二十条【编制要求】*
第二十一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批】
第二十二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之间的关系】
第二十三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江河、湖泊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规划之间的关系】
第二十四条【土地利用计划管理】*
第二十五条【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第二十六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
第二十七条【土地调查】*
第二十八条【土地分等评级】
第二十九条【土地统计】
第三十条【土地利用动态监测】
第四章耕 地 保 护
第三十一条【耕地占用补偿】
第三十二条【建设占用耕地的耕作层利用】
第三十三条【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第三十四条【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第三十五条【土壤改良与提高地力】
第三十六条【节约使用土地】
案例15:张某与某县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纠纷上诉案
案例16:海南某某木器有限公司与海口市琼山区三门坡镇
文蛟村委会某村民小组等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抗诉
案第三十七条【闲置、荒芜土地的处理】*
第三十八条【开发未利用土地】
第三十九条【开垦未利用土地】
案例17:李某某与三亚市吉阳镇中廖村民委员会某小组承
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上诉案
第四十条【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
第四十一条【土地整理】*
第四十二条【土地复垦】*
第五章建 设 用 地
第四十三条【建设用地的申请】
案例18:章某某与某运输公司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上诉案
第四十四条【农用地转用审批】*
案例19: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崂山国土资源分局
与青岛乾坤木业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案
案例20:某村村民与某区人民政府土地行政征收纠纷上诉案
案例21:帅某某与广州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行政复议
决定纠纷上诉案第四十五条【土地征收审批】*
第四十六条【征地方案的实施】*
第四十七条【征地补偿】*
案例22:某家庭承包经营户与某村民小组征地安置补助费
用分配纠纷上诉案
第四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第四十九条【征地补偿费用的监督和管理】
第五十条【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安置】
第五十一条【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
第五十二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审查】*
第五十三条【建设用地的审批】
第五十四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
第五十五条【土地有偿使用费的缴纳和使用】*
案例23: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与某市国土资源局土地行政撤销纠纷上诉案
第五十六条【土地用途的变更】*
案例24:崂山国土局与南太置业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案
第五十七条【临时用地】
案例25:谢某某与某村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上诉案
第五十八条【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收回】*
案例26:某区人民政府与某机场综合发展总公司土地行政收回纠纷上诉案
案例27:魏永高、陈守志诉来安县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批复案
案例28:定安城东建筑装修工程公司与海南省定安县人民政府、第三人中国农业银行定安支行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撤销土地证案
第五十九条【乡、村建设用地的范围和审批】
第六十条【乡村企业建设用地审批】
第六十一条【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审批】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批】*
案例29:李某国诉李某元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第六十三条【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
案例30:夏某某与周某某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
第六十四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处理】
第六十五条【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情形】*
第六章监 督 检 查
第六十六条【土地监督检查机关和人员】
案例31:张风竹诉濮阳市国土资源局行政不作为案
第六十七条【监督检查措施】
第六十八条【出示监督检查证件】
第六十九条【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土地监督检查的配合义务】
第七十条【行政处分】
案例32:彭某诉深圳市南山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行政不作为案
第七十一条【案件的移送与土地行政处罚】
第七十二条【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履行行政处罚职责的处理】
第七章法 律 责 任
第七十三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法律责任】*
第七十四条【破坏耕地的法律责任】*
第七十五条【拒不履行复垦义务的法律责任】
第七十六条【非法占用土地行为的法律责任】*
案例33:卢某某等与某国土资源局等土地行政处罚纠纷上诉案第七十七条【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法律责任】
第七十八条【非法批地的法律责任】
第七十九条【非法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的法律责任】
第八十条【拒不交还土地的法律责任】
第八十一条【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不依法办理土地变更登记的法律责任】
第八十三条【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的执行】
第八十四条【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八十五条【三资企业使用土地的法律适用】
第八十六条【施行时间】
配 套 法 规
一、综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2014年7月29日)
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1999年9月1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节录)
(2007年3月1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2009年8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2009年6月27日)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2011年1月8日)
二、 土地权属登记确定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014年11月24日)
土地登记办法
(2007年12月30日)
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办法
(2002年12月4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国有划拨土地使用
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2004年3月23日)
土地调查条例
(2008年2月7日)
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
(2009年6月17日)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2010年12月3日)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土地确权有关问题的复函
(2000年3月14日)
三、土地开发与利用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
(2009年2月4日)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
(2006年12月19日)
报国务院批准的土地开发用地审查办法
(2001年12月25日)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
(2014年5月22日)
土地开发整理若干意见
(2003年10月8日)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管理若干意见
(2002年4月23日)
实际耕地与新增建设用地面积确定办法
(2007年9月5日)
土地储备管理办法
(2007年11月19日)
报国务院批准的建设用地审查办法
(2010年12月3日)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2008年11月29日)
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
(2010年11月30日)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2012年6月1日)
土地复垦条例
(2011年3月5日)
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
(2012年12月27日)
四、土地使用权流转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节录)
(2009年8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1990年5月19日)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
(2007年9月28日)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
(2006年5月31日)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
(2003年6月11日)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
(2006年5月31日)
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
(2011年1月26日)
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
(1992年3月8日)
划拨用地目录
(2001年10月2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2013年12月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1997年7月7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契税计税依据的批复
(2009年10月27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以国家作价出
资(入股)方式转移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
(2008年10月22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改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征收契税的批复
(2008年7月11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
者行为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2008年3月27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转让土地有关税收问题的批复
(2007年6月14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土地出让金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征收契税的批复
(2005年5月11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
(2004年8月3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有土地开荒后用于农耕的土地使用权转
让合同纠纷案件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
(2012年9月4日)
五、土地征收与安置补偿
征收土地公告办法
(2010年11月30日)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
合地价工作的通知
(2010年12月3日)
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
(2004年11月3日)
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事项督察办法
(2008年10月8日)
六、土地争议与救济
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
(2014年5月7日)
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规定
(2009年11月14日)
国土资源信访规定
(2006年1月4日)
国土资源听证规定
(2004年1月9日)
土地监察暂行规定
(1995年6月12日)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
(2010年11月30日)
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
(2008年5月9日)
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关于适用《违
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第三条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9年6月1日)
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
(2005年8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录)
(2011年2月25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三百四十二条、第四百一十条的解释
(2009年8月27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0年6月19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
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2005年6月18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1年8月7日)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竞得人签署成交确认书行为的性质问题请示的答复
(2010年12月21日)
实 用 附 录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
二、征地流程图
三、集体土地征收补偿
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流程图
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解决方式
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流程图
七、行政诉讼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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