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兆斌,汉族,1968年生,辽宁省沈阳市人,法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后。大连海洋大学法学院、海警学院院长。2009年获辽宁省“首届杰出中青年法学(法律)专家”称号;2012年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主要学术研究领域: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海洋法、海洋行政法、海洋执法、司法鉴定制度、律师实务、侦查学、治安学等。
兼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高级教官,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兼职教授,辽宁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和博士研究生导师,沈阳师范大学兼职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等。
主要著作:《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证据规范指南》、《治安部门管辖刑事案件侦查实务》、《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研究》、《国际法视野下经济犯罪若干问题研究》等23部。曾在《行政法学研究》、《法律适用》与Euro-AsianLegalFrontiersReview、JournalofChinaLawyerandJurist等国内外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50余篇。其中,2013年第4期《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刊登的论文“行政诉讼中规范性文件的证据性质及其法治意义”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转载。主持或参与公安部公安理论及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中国海警局海上执法研究项目、辽宁省社会科学基金规划项目等30余项。
获辽宁省第十二届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三等奖(2012年)、第七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征文三等奖(2012年)等奖项。论文多次入选国际学术会议,并多次参加国家和地方立法、起草、修订和疑难案件的论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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