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背景下的人权及其法律保护》:
参众两院还为此事举行专门会议并通过有关议案,美国立法机构介入一个普通民众的医疗问题,这在美国历史上尚属首次。
1.一个真实的故事
现年41岁的特莉是美国佛罗里达州的一个普通女性。她24岁时嫁给迈克尔·夏沃为妻,婚后生活美满。但非常不幸的是,1990年2月,年仅26岁的特莉因一次医疗事故导致心跳暂停,脑部缺氧,遂陷入昏迷状态。后虽经多方抢救保住生命,但特莉却基本处于持续性植物人状态。她主要依靠一个从腹部插入的食管维持生命。
在接下来的两年中,特莉的丈夫迈克尔和其父母四处求医,但仍然无法使她恢复意识。1992年10月,迈克尔以特莉的名义起诉造成医疗事故的那位医生,胜诉后获赔偿100万美元,其中70万美元用于特莉的持续治疗。
但自1995年起,特莉的丈夫迈克尔在未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下开始与另外一个女人同居,并有了两个子女。随后,迈克尔和特莉的父母在是否要继续给特莉进行治疗上产生分歧。迈克尔坚持说,特莉已不愿再这样继续生活下去,她不愿意继续接受治疗,希望“安乐死”。因此应该尊重特莉的这一愿望。而特莉的父母则坚持一定要给特莉治病,直到她康复为止。
2.三拔维生食管
在双方意见相左的情况下,迈克尔1998年5月向佛州法院提出起诉,要求尊重特莉本人的意见,拔除特莉的维生系统。结果是迈克尔胜诉。2001年4月,特莉的食管被下令拔下,但由于特莉双亲就此提出诉讼,两天后佛州法官又下令恢复维生装置。在2001年年底和2002年年初的几个月里,迈克尔试图和特莉的父母达成庭外和解,但未能成功。2002年10月,佛州法院再次就特莉病情进行听证,主要目的是确认目前的新疗法是否有助于特莉病情的恢复,治疗是否有效。但到场者的证词出入很大。而法院指派的医生认为,特莉的身体要复原几乎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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