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宪忠,男,1957年生,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1990年获法学博士学位1993年~1995年德国亚历山大冯·洪堡基金会(Alexander von Humboldt-Stiftung)资助学者。在德国汉堡马克斯—普郎克外国私法与国际私法研究所做博士后研究,研究领域为物权法、不动产法、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民法研究室主任 欧洲联盟法中心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99年被中国法学会授予“中国杰出中青年法学家”称号2005年获德国学术交流基金会(DAAD)王宽诚(K.C.Wong)高级访问学者资助,担任德国明斯特(Muenster)大学客座教授 获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资助。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国家建设部法律顾问,南京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政法大学、澳门大学等多所大学兼职教授负责多项国家研究项目,并参与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关于民法典尤其是物权法的立法咨询工作。已发表独立专著六部合作专著十余部,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杂志发表论文百余篇、译文十余篇,在德国、日本、韩国及我国台湾地区等发表论文十余篇。主要的学术努力是在民法基本理论尤其是民法总则方面进行重新整理和挖掘提升中国民法的人文主义本位价值,在中国物权法立法方面提出整体性制度设想和理论,在民法的立法技术方面重建科学主义法学尤其是潘德克顿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