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之光文库:环境可持续发展历史研究》:
《孟子·梁惠王上》记载:“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湾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林木不可胜用也。”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如果不违背农时,粮食就会吃不完;如果不用细密的渔网到池塘里捕鱼,那么鱼鳖水产就会吃不完;如果砍伐林木按照一定的时节,那么木材便用之不尽。孟子反对“揠苗助长”的急功近利的不可持续行为。《孟子·告子上》记载:“牛山之木尝美矣!以其郊于大国也,斧斤伐之,可以为美乎。是其日夜之所息,雨露之所润,非无萌蘖之生焉,牛羊又从而牧之,是以若彼濯濯也。”这句话的意思是说,牛山的树木曾经很繁茂,因为它处在大都市的郊外,常用刀斧砍伐它,还能保持繁茂吗?那山上日夜生长,受雨露滋润的树木,不是没有嫩芽新枝长出来,但是由于过度地放牧牛羊,所以就成为光秃秃的荒山了。尽管孟子的大多数论述是针对政治、伦理而发的,但是有不少思想观点对自然环境保护方面也依然富有启发价值的。
四、《荀子》中的环境思想
荀子是战国末期赵国郇人,是儒家学派的著名思想家,也是一位伟大的哲学家。荀子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一个鲜明观点是“天人相分”。荀子一反其他学者使天人相合或统一的努力,明确地提出“明于天人之分,则可谓至人矣。”①这句话的意思是说,自然与人是有区别的,明白自然与人的区别的人,就是最高明的人。荀子还认为人也是万物中的一物,人的感情、感官、思维器官都是自然生成的,他将其分别称之为“天情”、“天官”、“天君”。那么,人类利用自然界的万物来养育自己,就是“天养”;利用自然界的万物来养育自己必须要接受自然法规的制约,这就是“天政”。荀子在自己的思想中不是突出人与自然的联系,而是强调它们的区别。可以说,这种强调是我国古代环境保护思想史上的一个大的进步。
《荀子·天论》记载:“天有常道矣,地有常数矣,君子有常体矣。”这就是说自然界有不随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人类社会也有自己特有的规范法规,社会的治乱取决于能否遵循这种法则,而与自然无关。《荀子·天论》又记载:“天行有常”,就是说,自然过程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他们不会因为人的喜好而存在,更不会为人的厌恶而消失。只要人们按照这些规律去行事,自然就不能使人遭到祸害。荀子认为自然与人各有其职能,彼此不能互相代替,但人能够以完成自己职能的方式参与自然过程。《荀子·天论》记载:“天有其时,地有其财,人有其治,夫是之谓能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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