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学术文库:城镇化背景下中国矿业能源国际竞争力研究》:
各成员国有义务保有相当于90天净进口量的石油储备。当国际社会石油供应再次出现危机时,为各成员国提供帮助。在实际执行中,各成员国所建立的石油储备都远远超过IEA规定的最低限。到80年代,国际能源总署成员国的石油库存达35亿桶(约4.78亿吨),相当于当时114天的石油消费量。
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石油消费国,也是世界最大的石油储备国。石油战略储备是美国石油规制的主要内容,而且美国动用立法工具,使石油战略储备有法可循,依法执行,以保障美国的长期能源安全。1975年美国的《能源政策与节约法案》(EPCA)授权能源部建设和管理战略石油储备系统(SPR),并明确了战略石油储备的目标、管理和运作机制。根据EPCA,联邦政府向市场投放战略储备的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全面动用。二是有限动用。三是测试性动用。只有总统才有权下令启动战略储备全面动用和有限动用,能源部部长决定测试性动用和分配授权。
美国战略石油储备是实行政府决策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运行机制。战略石油储备由联邦政府所有,从建设储库、采购石油到日常运行管理费用均由联邦财政支付。联邦财政设有专门的石油储备基金预算和账户,基金的数量由国会批准。战略储备的决策程序是由能源部、财政部和白宫预算办公室会商,向总统提出方案;总统同意后,再向国会提出建议,由国会批准,才能生效。增加石油储备的预算是由财政部门一次拨给战略储备办公室。使用销售石油回收资金无须经国会批准,即可用以补充石油储备。倘若扩大储备规模,追加资金需经过国会讨论批准。EPCA授权的最大联邦战略储备规模为10亿桶,政府和国会根据国内需求和国际局势适时调整战略石油储备量。决定战略石油储备量时主要考虑进口绝对量、经济对石油价格的敏感性和储备成本等因素,同时还要考虑石油中断的可能性。“9·11”事件以后,为应对石油市场可能出现的动荡甚至供应中断,美国政府加快了对石油储备与进口政策的调整,在增加战略石油储备的同时,努力调整石油进口结构,既要减少对海湾地区石油的依赖,还要减少对石油输出国组织(欧佩克)的依赖。美国的石油储备分为政府战略储备和企业商业储备。美国政府战略石油储备规模居世界首位,但企业石油储备远远超过政府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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