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
为了进一步落实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保证工程质量安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4年8月25日印发了关于《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对项目经理的质量责任作了明确规定,并在附件中对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和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作了进一步的规定。
同时,为了提高质量责任意识,强化质量责任追究,保证工程质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还于2014年8月25日印发了关于《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建筑工程项目建设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的质量责任及责任追究作了明确规定。需要强调的是,此《暂行办法》还对项目负责人因调动工作等原因离开原单位以及退休后,被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时应追究其相应的责任作了进一步的规定。
影响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的因素可以归纳为:(1)人。人是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也是工程项目建设的决策者、管理者、操作者。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都是由人来完成的。因此,人的素质高低,将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的质量。(2)材料因素。工程材料是构成将来工程实体的基本单位,材料的好坏事实上就是工程实体的好坏。因此,选用的工程材料是否合理、产品是否合格、保管方法是否得当将直接或间接影响到工程质量。(3)机械设备因素。施工机械设备的类型是否符合工程施工特点,性能是否先进,操作是否正确等也对工程质量产生重要的影响。(4)工艺方法因素。工艺方法是指施工现场采用的承包方案。施工过程中,方案是否正确合理,是否采用了先进技术,工艺完成的过程是否规范等也对工程的质量产生直接影响。(5)环境因素。环境因素包括工程作业环境、工程技术条件、工程管理环境,还包括社会环境、经济环境等,这些环境的不同也将使工程的质量各异。因此,适应并在一定程度上控制环境将有益于工程项目的质量。
导致建设工程项目质量问题的常见原因主要有:(1)违反建设程序。不经可行性论证,不作调查分析就拍板定论;没有弄清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就仓促开工;无资质设计,无施工图;擅自变更设计,不按图纸施工;工程竣工不进行试车运转、不经验收就交付使用等。(2)工程地质勘察原因。未认真进行地质勘察,提供地质资料、数据有误;地质勘察时,钻孔间距过大,不能全面反映地基的实际情况;地质勘察钻孔深度不够,没有查清地层构造;地质勘察报告不详细、不准确等。(3)未加固处理好地基。对软弱土、冲填土、杂填土等不均匀地基未进行加固处理或处理不当等。(4)设计计算问题。设计考虑不周,结构构造不合理,计算简图不正确、计算荷载取值过小,内力分析有误,沉降缝及伸缩缝设置不当,悬挑结构未进行抗倾覆验算等。(5)建筑材料及制品不合格。钢筋物理力学性能不符合标准,水泥受潮、过期、结块、安定性不合格、砂石比配不合理、有害物含量过多,混凝土配合比不准,外加剂性能、掺量不符合要求,预制构件断面尺寸不准,支承锚固长度不足,未可靠建立预应力值,钢筋漏放、错位、板面开裂等。(6)工程管理问题。不熟悉图纸,盲目施工,图纸未经会审,仓促开工;未经监理、设计部门同意,擅自修改设计;不按有关施工验收规范施工,不按有关操作规程施工;缺乏基本结构知识,施工蛮干;施工管理混乱,承包方案考虑不周,施工顺序错误,技术组织措施不当,技术交底不清,违章作业;不重视分部分项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等。(7)自然条件影响。温度、湿度、日照、雷电、洪水、大风、暴雨等。(8)建筑结构使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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