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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两岸民商法前沿.第3辑,社会变迁与民商法发展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09358429
  • 作      者:
    龙卫球,王文杰主编
  • 出 版 社 :
    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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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龙卫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状况》编委。撰写和出版《民法总论》、《民法基础与超越》、《法学的日常思维》、《法政学思:从撤退开始》等多部著作,其中《民法总论》(专著)(第二版)(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12月版)获中国首届法律图书奖;发表《超越现代国际法的盲点:寻求一种历史型解决——兽首拍卖事案评论》(2009)、《中国民商经济法治30年:市场经济与规则嬗变》(2009)、《法治进程中的中国民法:纪念<民法通则>施行20周年》(2007)、《物权立法的合宪性问题》(2007)、《中国物权法制的变迁与展望》(2007)、《物权立法政策之辨》(2005)、《债的本质研究》(2005)、《自然人人格权及其当代进路》(2003)、《法律主体概念的基础性分析》(2000)、《中国知识产权要论》(1999)、《法人本质及其构造研究》(1998)、《法律实在性讨论》(1998)、《罗马法的传统性及其法律方法》(1994)、《企业制度现代化问题:所有权实现第三种方式:》(1995)、《民事救济权简论》(1993)、《中国著作权目的及其均衡思想》(1993)等百余篇论文,刊于《中国法学》、《法学研究》、《比较法研究》、《中国法律》(香港)、《月旦民商法杂志》(台湾)、St. Mary's Law Journal(美国)等高水平法学期刊。
  
  王文杰,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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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和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近年来展开合作,推进两岸民搿法革新。两院以务求前瞻为方向,每年就民商法当下发展之论题,携手打造“两岸民商法前沿”高峰论坛,广邀两岸民商法精英,开展全方位、多维度的对话交流,拉近两岸私法间距,汇集研究思路,推广前沿成果,最重要的是在“与时俱进”的聚光灯下,观察民商法时代特质,廓清新时期私法与当代社会结构耦合的全新关系,评估既有,刷新未来,重在建设,以期对促进两岸民商事学理、立法或司法加速转型尽绵薄之力。
  《两岸民商法前沿:社会变迁与民商法发展(第3辑)》以“社会变迁与民商法发展”作为主题,由第三届“两岸民商法前沿高峰论坛”的学术报告精选而成,划分为“专题策划:民商法发展问题”、“民法总论与人格权研讨”、“物权法研讨”、“债法总论与合同法研讨”、“侵权法研讨”、“商法研讨”六个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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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两岸民商法前沿:社会变迁与民商法发展(第3辑)》:
  三、传统民商法的范式局限
  (一)从德国法院的几个新案例看传统民商法的缺陷
  1.1995年德国联邦法院屋顶案(Dachstuhlfall,BGH2127,378)。
  被告建筑师与不动产出卖人签订了关于不动产估价鉴定合同,之后出具了一份关于建筑物保存状态良好的鉴定书。原告看到鉴定书,相信并与不动产出卖人缔结了含有免除出卖人瑕疵担保责任的买卖合同。之后,原告又将房屋卖给第三人。1989年3月,第三人发现屋顶存在瑕疵就要求原告赔偿。原告以和解的方式了结案件。之后,原告将被告建筑师以合同责任告到法院,请求被告承担赔偿责任,理由是如果其评估鉴定正确,那么原告就不会购买该房屋。
  此案引起广泛争论,主要是如何超越债的相对性原理问题。最后法院判决原告胜诉,依据是合同的第三人保护效力。法院认为,合同关系中存在市场中的匿名交易关系,从而依次扩张第三人保护的范围。在这里法院的依据是所谓“合同相近关系”(Naeheverhaeltnis)理论,第三人的可保护性是以合同本身为基础,合同以此种方式扩展到对第三人保护,建立在针对第三人的危害性考虑的基础上。
  2.2003年德国联邦法院阿波罗案(Apollo-Fall,BGHZIP 2003,2030)。
  本案是德国联邦最高法院2003年的一个著名案例。被告Y是全国经营眼镜销售的连锁店总部公司,旗下有150家直营分店、90多家加盟店。原告X是通过特许经营合同加盟进来的连锁店,对外以自己名义对外与总部Y制定的货物供销商签订供销合同。为了获得更大优惠,总部Y以代表所有加盟店的名义与货物供应商谈判并取得最高额52%的优惠。最终,各加盟店被分配到的优惠价是38%,差额在各加盟店不知情的情况下由供销商直接付给了总部Y。1999年初,X知道情况后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返还差额部分。
  此案在德国引起广泛争论,主要争论在于特许经营合同本身是否包含委托事务处理授权。最后法院采纳了卡纳里斯的思路。卡纳里斯认为,特许经营合同属于混合合同,其要素包括事务处理、雇佣和租赁,认为可以通过合同解释的方式在目前合同法或债法的传统契约类型框架来解决问题。法院因此通过解释具体条款和格式条款的手法,判决原告胜诉,认为根据格式条款(AGB)规定总部必须一般性援助特许经营加盟者,所以总部必须将利益继续分配给加盟者。有趣的是,此案之后,格式条款被修改并删除了总部的援助义务,这就导致以后的新判例不得不认为,总部不需要再分配利益。
  3.私法社会学家托依布纳的批评和解决方案。
  德国著名法社会学家卢曼的追随者、私法社会学家托依布纳针对上面两个案件的法律判决和学理见解,提出了尖锐的批评。他认为这些是对于一个时代的法学教义的固守,而漠视时代对于民商法发展的要求。这里最核心的问题是人们习惯在传统的契约法里停步不前,因此没有找到正确的办法。对于上述案件,应该按照新的思考,引入新的理论:契约“制度性”理论、合同结合理论、“契约网络”理论等,建立新的规则来加以调整,而不是继续在过去完全孤立化的规则中找寻牵强的解决办法。
  托依布纳分析,对于屋顶案,关键应该引入“制度性”(institutionell)理论。在今天这种以高度社会分工为背景的社会情境下,合同交易不能简单看成就是完全个体性的。合同具有三个维度,个体的、制度的、还有社会系统的。首先是个体的,在这个维度建立当事人之间意愿的交换关系;其次是制度的,在这个维度,将合同嵌入相关制度体系中,如鉴定合同就应该嵌入鉴定专家制度之中,经营合同往往嵌入竞争制度之中;第三个维度是与一个社会系统相连,在功能分化的今天,这种社会系统是具体功能分化的。在屋顶案中,之所以保护第三人,是因为鉴定制度作为一种规范的专业性制度对于鉴定合同提出了制度要求,这样就使得鉴定合同和后面的买卖合同因此形成了一种“合同结合”,合同法律义务就产生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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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专题策划:民商法发展问题】
从改革开放小历史观看我国社会变迁与民商法发展——在第三届两岸民商法前沿论坛开幕式上的讲话
民法立法的科学性——在第三届两岸民商法前沿论坛开幕式上的讲话
从以房养老看物权的自由化——再谈民法作为自治与管制的工具
商业与科技变迁对民商法的冲击——合同与组织的视角
现今民商法的社会基础与趋势
损害赔偿的社会化——社会补偿制度对于法律发展与法律文化的指标意义

【民法总论与人格权研讨】
试析“财产”一词在中国私法上的几种用法
形式主义法学批判
法教义学的应用
我国基金会治理结构的立法改进——以监督机制的完善为中心
主体地位变迁与契约合意基础的辩证关系
中国隐私权保护的案例实证分析——历史和比较的考察
大数据时代中国隐私权保护的新挑战与应对
从意思自治到人格保护——隐私权视角下的现代民法范式移转
人格权的主观权利地位的确立与立法选择
论通过一般人格权保护身份状态利益的可能与限度
将发现权作为科学领域荣誉权纳入人格权体系的理论构想

【物权法研讨】
再访物权法定与自由之争议
宪法中的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概念的结构
虚拟财产继承的理论与立法问题
物权请求权的独立与合并——以返还原物请求权为中心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效力问题研究——以一起判例为分析对象
农户承包集体土地合同上的财产关系
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问题研究——对现行规范的法构造阐释与法政策考量
征地补偿与农民财产权益保护问题研究
社会变迁与地役权的现代化
地票交易的地役权属性论

【债法总论与合同法研讨】
不动产使用借贷对第三人之效力
论招投标合同的成立
德国民法违约金规范之概况
论中国大陆外资审批制度——以须经审批之合同效力为中心
批准(登记)生效合同、“申请义务”与“缔约过失”——《合同法解释(二)》第8条评注
买卖之房屋因地震灭失的政府补偿金归属——刘国秀诉杨丽群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评释
论多重买卖纠纷的处理规则
海淀区法院2011年至2013年房屋买卖合同案件调研报告
论旅游服务提供者在包价旅游合同中的法律地位及责任

【侵权法研讨】
从欧洲法观点解析工程侵权行为之因果关系
论分别侵权行为
论无意思联络数人环境侵权责任的承担模式
风险社会视域下大规模侵权的定位——侵权责任的正当性基础比较分析
专家对第三人责任的规范模式与具体规则
论社会活动组织者的安全保障义务——由南宁“驴友案”引发的思考
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补充责任的原因
论产品设计缺陷及其认定
论瑕疵器官移植的损害赔偿责任
我国《侵权责任法》中的证据规范

【商法研讨】
《公司法》与《证券法》及外商投资企业法联动修改
论中国大陆外资企业股权转让争议——以虚假报批之审查为中心
对母公司股东的保护——以日本公司法修改纲要为中心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多元化治理结构的立法研究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改中的若干争议问题研究
被保险人因履行道德上之义务所致之损害——评台湾地区“高等法院台中分院2012年度保险上易1判决”
论中国巨灾保险法律制度的构建
从侵权的角度看保险人的恶意拒赔——以美国保险法中的恶意侵权为例
保险合同格式条款内容控制的功能目的与法律适用
论中国信托法中的八个主要缺憾
我国商事信托的法理基础与实践探索
魂兮归来——论商法价值的变迁和重塑
C2C网络销售模式与商法规范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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