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地质灾害防治
1.新疆地质灾害概况
①近年来地质灾害灾情的发生情况。“十一五”期间,新疆共发生一定规模的地质灾害103起,经济损失1249.3万元,死亡11人,伤9人;其中崩塌9起,滑坡53起,泥石流24起,地面塌陷17起,规模以小型为主;人员伤亡最严重的是2007年,死亡9人,失踪2人;经济损失最严重的是2006年,为472.6万元;降水为地质灾害的主要诱发因素。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直属的8县1市、昌吉回族自治州、喀什地区和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等地。
②地质灾害点分布情况。空间上,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灾害出现的区域是沿新疆三大山系环绕两大盆地呈“E”字形展布,即阿尔泰山和北天山围绕准噶尔盆地、南天山和昆仑山围绕塔里木盆地呈向东开口的环状分布;时间上,年内具有汛期(4-9月)高发,其他时间时有发生,全年呈正态分布的特点,年际具有与大气候特征相对应的周期性(8~12年)变化规律。
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主要分布在阿尔泰山南坡、天山西段中低山区和昆仑山山区。其中,崩塌主要分布在山区交通沿线的陡坡、矿山边坡和自然斜坡的陡崖地段,以岩体崩塌为主,其中217国道独一库(独山子一库车)公路段、314国道中一巴(中国一巴基斯坦)公路山区段最为明显。滑坡主要分布在第四系松散堆积物组成的中低山高陡斜坡区,以伊犁谷地山区黄土型滑坡最为典型。泥石流主要沿中低山区的河流、沟谷发育,重点分布在天山北坡乌鲁木齐一乌苏一带、阿尔泰山克兰河阿勒泰市区段、昆仑山与天山复合部位(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喀什地区的西部山地)。地面塌陷主要分布在天山南北麓低山丘陵的采煤工程分布区。
2.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①地质灾害防治工程。2006年以来,利用自治区项目资金及国家财政资金,共开展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项目34个,投入资金680万元;地质灾害专项勘(调)查项目43个,投入资金1947万元;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10个,投入资金2187万元;地质灾害详查项目6个,投入资金950万元。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开展,有效地防止了地质灾害的发生,普及了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保障了受威胁在校师生、居民、重要工程设施、旅游区等的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②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全区所辖90个县(市)已全部完成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各县(市)均建立了县一乡一村三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以及相关制度,建立群测群防监测点3267个,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均设置了专门的监测人员,逐级签订了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下发了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目前县(市)群测群防网络体系的运行正常,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正逐步向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方向发展。
③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始于2004年,自2006年以来已发布自治区级预警预报723期,地质灾害发生数量多且易发的县(市)均建立了县(市)级地质灾害预报体系,提高了地质灾害的预警能力和防灾效果。目前正在进一步加强地质与气象部门的合作,通过综合研究项目提高预警预报准确程度,今后还通过电视等媒体开展预警预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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