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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著       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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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S  B  N:
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14146028
  • 作      者:
    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编写组编
  • 出 版 社 :
    经济科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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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为了更好地满足各省市会计管理机构和广大考生的需要,帮助考生准确理解和掌握考试大纲的内容,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编写组编写了“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2014年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在编写过程中,着力突出以下特点:一是紧扣考试大纲,内容,教材的内容与大纲规定一致,难易程度适中,便于考生学习应考;二是关注会计实务,强调会计从业资格所要求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三是条理清晰、结构严谨、通俗易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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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三)税务检查的职责与权限
  1.税务机关对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前纳税期的纳税情况依法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并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可以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的批准权限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或者强制执行措施。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重大案件需要延长的,应当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税务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
  3.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税务检查时,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当事人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情况,有关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及证明材料。
  4.税务机关调查税务违法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
  5.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税务机关对集贸市场及集中经营业户进行检查时,可以使用统一的税务检查通知书。
  七、税收法律责任
  税收法律责任,是指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因违反税收法律规范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税收法律责任依其性质和形式的不同,可分为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根据承担法律责任主体的不同,可分为纳税人的责任、扣缴义务人的责任、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
  明确规定税收法律责任,不仅有利于维护正常的税收征纳秩序,确保国家的税收收入及时足额入库,而且有利于增强税法的威慑力,为预防和打击税收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有力的法律武器,也有利于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的性质和特点,税收违法行为承担的法律责任形式包括行政法律责任和刑事法律责任两大类。
  (一)税收违法的行政处罚
  税收违法行政处罚是指依法享有税务行政处罚权的税务机关依法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违反税收法律、法规或规章,尚未构成犯罪的税务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税务行政制裁。
  1.责令限期改正。责令限期改正是税务机关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义务的当事人的谴责和申诫。责令限期改正主要适用于情节轻微或尚未构成实际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是一种较轻的处罚形式。
  2.罚款。罚款是对违反税收法律、法规,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当事人的一种经济上的处罚。由于罚款既不影响被处罚人的人身自由和其合法活动,又能对违法行为起到惩戒作用,因而是税务行政处罚中应用最广的一种。
  3.没收财产。没收财产是对相对一方当事人的财产权予以剥夺的处罚。具体有没收财物和违法所得两种情况:前者是财物虽为相对一方当事人所有,但因其用于非法活动而被没收;后者是对相对一方当事人非法所得的财物予以没收。4.收缴未用发票和暂停供应发票。对于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违反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税务机关可以收缴其发票或者停止向其发售发票。
  5.停止出口退税权。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在规定期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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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与构成
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
二、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第二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
二、会计工作的行业自律
三、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
第三节 会计核算
一、总体要求
二、会计凭证
三、会计账簿
四、财务报表
五、会计档案管理
第四节 会计监督
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二、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
三、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
第五节 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
一、会计机构的设置
二、会计工作岗位设置
三、会计工作交接
四、会计从业资格
五、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与职务
第六节 法律责任
一、法律责任概述
二、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等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三、其他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课后习题

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
第一节 现金结算
一、现金结算的概念与特点
二、现金结算的渠道
三、现金结算的范围
四、现金使用的限额
第二节 支付结算概述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与特征
二、支付结算的主要法律依据
三、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
四、办理支付结算的要求
第三节 银行结算账户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与分类
二、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基本原则
三、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
四、违反银行账户管理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第四节 票据结算方式
一、票据结算概述
二、支票
三、商业汇票
四、银行汇票
五、银行本票
第五节 银行卡
一、银行卡的概念与分类
二、银行卡账户与交易
第六节 其他结算方式
一、汇兑
二、委托收款
三、托收承付
四、国内信用证
课后习题

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第一节 税收概述
一、税收的概念与分类
二、税法及其构成要素
第二节 主要税种
一、增值税
二、营业税
三、消费税
四、企业所得税
五、个人所得税
第三节 税收征收管理
一、税务登记
二、发票开具与管理
三、纳税申报
四、税款征收
五、税务代理
六、税务检查
七、税收法律责任
八、税务行政复议
课后习题

第四章 财政法律制度
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一、预算法律制度的构成
二、国家预算概述
三、预算管理的职权
四、预算收入与预算支出
五、预算组织程序
六、决算
七、预决算的监督
第二节 政府采购法律制度
一、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构成
二、政府采购的概念与原则
三、政府采购的功能与执行模式
四、政府采购当事人
五、政府采购方式
六、政府采购的监督检查
第三节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一、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概念
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三、财政收支的方式和程序
课后习题

第五章 会计职业道德
第一节 会计职业道德概述
一、职业道德的特征与作用
二、会计职业道德的概念与特征
三、会计职业道德的功能与作用
四、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关系
第二节 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
一、爱岗敬业
二、诚实守信
三、廉洁自律
四、客观公正
五、坚持准则
六、提高技能
七、参与管理
八、强化服务
第三节 会计职业道德教育
一、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含义
二、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形式
三、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内容
四、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途径
第四节 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组织与实施
一、财政部门的组织推动
二、会计行业的自律
三、企事业单位的内部监督
四、社会各界的监督与配合
第五节 会计职业道德的检查与奖惩
一、会计职业道德检查与奖惩的意义
二、会计职业道德检查与奖惩机制
课后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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