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要求
数据信息管理系统应当跟踪记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在处理企业内部运转的整个流程,包括记录每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接收的时间、来源、类别、重量和数量;运输者的名称和地址;贮存的时间和地点;拆解处理的时间、类别、重量和数量;拆解产物(包括最终废弃物)的类别、重量或者数量、去向等。
(2)基本内容
1)基础信息
①处理资格的信息。
②各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接收和处理流程图。
③各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及其拆解产物(包括最终废弃物)一览表,包括名称、贮存容器、包装物及计量单位等。处理企业应当在企业内部对所接收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及其拆解产物确定唯一的编号,处理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扩充编号表内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及其拆解产物的容器和包装物应当统一规范并设置相关标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入库或接收,拆解产物(包括最终废弃物)出库或出厂时,应当称重。
④拆解产物(包括最终废弃物)产生工序图。
⑤拆解产物(包括最终废弃物)销售或委托处理合同。
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及其拆解产物出入库的交接和登记等规定,拆解处理班组的工作制度等。
⑦年度环境监测计划。
2)基本记录信息
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流程,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接收、贮存、处理,拆解产物的出入库和销售,最终废弃物的出入库等环节建立有关数据信息的基础记录表(生产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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