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优化经济增长
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是新时期环境保护的新要求,是环境保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融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中的真正体现。环境保护之所以能够优化经济增长,是因为经济发展要把环境承载力作为基础条件,走少排放、低排放(最好是零排放)、高效率的道路,这些要求对经济行为主体形成一种外在的强制约束条件,促使技术创新,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并尽量循环利用再生资源,而且还能激励他们通过发展绿色产业而获得新的经济效益。同时,以环境治理带动环保产业发展,以绿色消费带动绿色生产,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这些在客观上都会提高经济系统的运行质量,增强国家经济竞争能力。
以上这些重要使命,集中起来就是环境保护对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推进。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国环境保护新路的重要指导思想。实现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就是要整体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坚持走中国特色的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新型城市化道路。
环境保护是一项伟大的事业。伟大的事业需要伟大的实践。改革开放30年是我国环境保护事业不断发展的30年,也是不懈探索中国环保新路的30年。我们在总结过去经验,指导并做好当前环保重点工作的同时,还应未雨绸缪,积极谋划未来,研究确定今后更长一段时间内我国环境保护的发展战略,探索中国环境保护新路。环境保护战略是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基本性、整体性和长期性问题的谋略,直接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基本现代化目标的实现。探索中国环境保护新路,就要把环境保护放到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来认识,把保障环境安全摆上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地位,通过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强化全社会的危机意识,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完善2007年以来,环境保护部先后制定了三批“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共含288种产品,并提供发改委、财政、税务、商务、海关、银监、安监等有关部门。财政、税务、商务、海关等部门在调整出口退税、加工贸易政策时,以该名录作为重要的环保依据。银监会、安监总局要求各银行机构、各安监局和相关单位将该名录作为信贷授信、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等工作的重要参考。
(5)完善信息公开,推动公众参与环保
公开环境信息是公众有效参与环保的前提和基础。公众参与是法律赋予的权利,环境信息公开是公众能有效参与环境保护事务的一个前提性条件。为了促进我国公众参与环保工作,国家环保总局分别于2006年10月、2007年4月发布了《环境保护政务信息工作办法》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规范环保部门和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公开环保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行政许可与行政审批等17类政府环境信息;强制超标、超总量排污的企业公开4大类环境信息。
推动环保信息公开制度化、经常化。2008年4月,环境保护部发布《环境保护部信息公开目录》(第一批)和《环境保护部信息公开指南》。这些文件对于强化环境信息公开的责任,具体明确环境信息公开的范围,畅通环境信息公开的渠道,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保障机制都发挥了建设性作用。
(6)积极务实开展全球环境交流与合作
党的十七大提出“相互帮助、协力推进、共同呵护”十二字方针,首次将环保合作作为我国和平发展外交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标志着中国环境保护国际合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围绕“大国是关键、周边是首要、发展中国家是基础”的要求,以“维护权益,争取利益,树立形象”为原则,环境部门转变合作观念,创新合作模式,加强双边、多边环境合作交流。2007年10月在印尼巴厘岛召开的联合国全球气候变化大会,对我国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和控制温室气体方面作出的努力给予了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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