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未变法以前,居上位者,以权势陵人,无异意、奥。屡经国会中人与之抗论,民气始和。事详《泰西新史》。其有一会,尤得公理,日良民会。当一千八百七年,嘉庆十一年。拿破仑肆毒欧西,普相赐德鹰特立此会以仇法,日耳曼列邦遂合为一。
日本维新以来,会党林立,而国日强。其迟之又久,始设立国会,尤得西法之精①。其抗议论政,刚劲不少屈,有时哗然,然与专为身家骫法营私者,不可道里计。
英立议会最早。其开国时,父老集议,立一人主会,见英史及《万国史记》。隐伏国会之机。后比利敦英先名比利敦各邑议会合为二,一日比利敦会,一日罗马会。萨索尼朝,立君行政,由公会议定。一千三百二十六年,元泰定帝泰定三年。王义德华第三,委政巴力门,巴力门与中国总理衙门军机处略同,然聚会散会皆由之,固国会之喉舌也。俾英民得闻国政,威名顿显。盖自是巴力门之权,历千馀年一辙,实即国会也。又别有卑力维议会,皆贵人有名誉者,有机要事召之参议,不尽关朝政,而民间特以此为重。按英上下院俱日斯比格,均由巴力门总司会事。国中大政,王与贵人及三等百姓合议而行之,百姓言于巴力门,亦任其聚会,故巴力门为国会之魁也。至其治所属地设国会,则有一千八百六十四年,英议北美洲属地设立国会成案。其时议于所属国,设国会一,辖以总督一员,各省又另设一会,办理各国公事,总督派员分任各省会事。详《各国交涉公法论》卷二。此英立国会之制也。
若美之国会,尤犁然当于人心。其制:国会为元老、绅董两院。元老用年三十以上住本土经九年者,绅董用年二十五以上住本土经七年者,俱由各邦会邦民公举。凡税租出纳、官员薪俸、正副总统进退、审判司员以及各政善否,均由国会详议施行。乃华盛顿手定太平之业,至今著为令甲。其馀民会箐立,指不胜偻。有男会,有女会,有小孩及男女合作等会,有劝世文会、义学会、恤贫会、戒酒会、养老会、抚孤会、恤疯会、化罪会、防恶会、劝农会、虞后会、劝和会。即弭兵会,凡别国有战争,则为之调停。而一切格致舆地工商等会,尚不在此例。西国诸会,大略相同,而美尤详备,尤得公理,故述之。懿铄哉!美人之用心也。
希腊苦土人残暴,立一会日希的里亚,一千八百二十一年,以共和政体告列邦,卒为自主国,此与普之立良民会同。西班牙于拿破仑强时,立一会日加的斯民,限制王权,名日哥尔的法。一千八百二十二年,王党起兵,与议会战,王党溃。一千八百七十八年,国人群起唱自由,逼政府,逐女王,国人乃立共和政治,会党日盛。葡萄牙于一千八百二十一年,效西人所为,广立民会,阅数年,汤马利女王许国人行自由之权。荷兰于一千五百七十六年,诸部设公会,立共和约。之数国者,民气嚣然,虽不能为美之纯,犹不失为法之劲。
综观五洲大局,其以国会强者,十中居六七。惟俄、惟波兰、惟土耳其、惟波斯,公会未立.权势陵人。然其私结会党以煽民心者,实繁有徒。岌岌乎殆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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