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机会成本法
任何一种资源都具有多种用途,当使用某一种功能的机会成本,则必定放弃了其他的用途所能获得的利益。此时,将资源使用文案中获得最大的收益称为该资源的机会成本。如水资源的环境功能有工业用水的水源、饮用水水源、污染物的排放场所等。选择了一种利用方案就意味着放弃了其他的利用方案,也就失去了其他方案获取效益的机会。
机会成本是一种测定“保护成本”的方法,是采用为保护某资源而放弃的价值来衡量无法定价的资源的方法。机会成本这一信息常用来供决策者对多种备选方案进行选择。在很多案例中,由于进行保护的机会成本较低,因而易做出将资源保存或保护在其自然状态下的决策。而在矿产资源开采活动中,环境资源遭到破坏,意味着该环境资源丧失了它的机会成本。鉴于矿产资源开发项目通常会产生不可逆的结果,所以选择时必须特别谨慎。机会成本法是一项有力的工具,它易于理解,很快见效且直接;当生态环境价值很难确认、很难进行直接货币化时,用该技术评价这种独特的自然资源是非常实用的。
(5)防护费用法
当矿山开采活动有可能导致环境污染时,人们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来预防或治理环境污染。用采取上述措施所需费用来评估环境资源价值的方法就是防护费用法。它是人们为了消除或减少生态环境恶化的影响防止环境退化,所准备支出的用于治理与扭转由于污染或其他有害活动所造成的危害时的花费——预防性支出和减缓性支出。
防护费用的负担可以有不同的方式,它可以采取“谁污染、谁治理”,由污染者购买和安装环保设备自行消除污染;可以采取“谁污染、谁付费”,建立专门的污染物处理企业集中处理污染物;也可以采取受害者自行购买相应设备(如噪音受害者在家安装隔音设备),而由污染者给予相应的补偿。
在对某些生态环境价值难以评估时,可运用防护费用代替生态环境的价值。它的要义是,避免的损失相当于获得的效益。尽管这种替代存在缺陷,但在对生态环境问题决策时是非常有益的,运用该法可将不可知的问题转化为可知。防护费用法也有使用效率问题。在预防或治理环境污染的效果相同的条件下,防护费用法选择几种方式中费用最低的方式所需的费用。
(6)恢复费用法
恢复费用法亦称恢复和防护费用法、重置成本法。该方法假设导致生态环境质量恶化的矿山开采活动无法得到有效的治理,那么,就不得不用其他方式来恢复受到损害的生态环境,以便使原有的生态环境质量得以保持。例如,矿产资源开发引起地表塌陷,影响农业生产,可以用土地复垦的办法来弥补。将受到损害的矿山生态环境质量恢复到受损害以前状况所需要的费用就是恢复费用。采取措施将恶化了的生态环境恢复到原来的状况,以清除生态环境破坏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和健康的损害。这是一个最直接的办法。理论上可用恢复措施所需费用来估算生态环境质量的价值。如将对环境变化反应较强烈的人迁出受污染影响的区域,迁移所发生的费用可被视为一种重置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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