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小麦才八岁,却已经结了十四次婚了。她与她三个最好的朋友分别结了婚——既当新娘又当新郎。还有最好的朋友的哥哥(在他的抗议下)、两只狗、三只猫和一只兔子。
她还在数不清的婚礼中担任伴娘、伴郎,以及司仪。
虽然总是和平分手,但她的婚姻持续时间没有一次超过一下午。极其短暂的婚姻并不会让小麦觉得惊讶,因为她的父母就是这样——一直如此。
婚礼并不是她最喜欢的,她更喜欢做神父、教士,或者法官。自从参加了她父亲新任妻子的侄子的受戒仪式,她又想成为犹太法师。另外,她喜欢宴会上的纸杯蛋糕、精致的饼干以及起泡泡的柠檬水。
婚礼是帕可最爱的游戏。婚礼一般都在布朗山庄举行,那里有宽阔的院子,漂亮的小树林,还有银色的池塘。在康涅狄格州寒冷的冬天里,婚礼就在这个大房子内的某个熊熊燃烧的壁炉边举行。
婚礼虽然很简单,却有着精心设计的主题:皇室风格,私奔主题,马戏团,海盗船……所有的创意都经过慎重的考虑与民主票选,不论是主题还是服装都不会太出格。
但是,经过了这十四场婚礼之后,小麦终于觉得厌倦了。
直到她迎来那具有开创性的时刻。
在她八岁生日那天,她那魅力无穷、经常不着家的爸爸送给她一部尼康相机。她在此之前从未对摄影产生任何兴趣,她把相机丢到一边,和爸爸送给她的所有新奇礼物堆在了一起。但是小麦的妈妈告诉了外婆,外婆因此喃喃地抱怨着“没担当、没出息的杰弗里?埃利奥特”,坚持认为相机不适合送给女孩子,她更应该得到芭比娃娃。
为了与外婆持有不同意见,小麦开始激发自己对相机的兴趣。外婆退休后住在斯科茨代尔的社区里,这个夏天刚好要来看她,可她觉得外婆就应该在那个社区里好好待着。为了与外婆唱反调,小麦到哪儿都带着她的相机。她把它当作玩具,也练习拍照。她给她的房间、她的脚、她的朋友们拍照。可是照片大多要么太暗,要么太花,要么模糊不清,要么曝光过度。因为成功率太低,加上妈妈和继父又离婚了,小麦对尼康的兴趣开始大打折扣。以至于多年以后她都说不清,她怎么就在一个举办婚礼的美丽的夏日午后,带着它冲到帕可那里去了。
这个传统的花园婚礼的所有细节都已经安排好了,新娘是艾玛,新郎是劳拉,她们将在玫瑰花架下交换婚誓。艾玛会穿着蕾丝婚纱——是帕可的妈妈用一块旧桌布改的,帕可年迈温和的园丁犬啥罗德,会带着新娘通过园中小径入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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