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当代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特点
生态文明建设,是指人们为实现生态文明而努力的社会实践过程,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创新实践。在当代中国生产力尚不发达的背景下,所讲的生态文明建设是现代化进程中的生态文明建设。这就要求我们,既要站在人类文明更高形态,即生态文明的高度,又要从生态文明的总体要求和当代中国的实际出发,积极创造条件,改善和优化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正因为如此,胡锦涛同志在2007年12月17曰讲话中指出,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质就是:“建设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自然规律为准则、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据此,党的“十八大”报告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中,明确了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的要求。
当代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上述特点决定了,我们既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来获取经济现代化:也不能以牺牲现代化目标为代价’去实现所谓的人与自然的“和谐”。因此,当代中国的生态文明建设是“现在进行时”,而不是“一般将来时”。发达工业化国家曾经走过了“先污染、后治理,先破坏、后建设”的道路。实践表明,这条路在中国走不通。如果我们勉强按照这样的路子走下去,很可能在还没有完全享受到现代化的成果之前,就已经被沉重的生态环境代价所压垮。这就要求我们’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时,应立足于发展理念和方式的深刻转变。发达国家在几百年现代化的过程中,采取多种形式把原本应当由自己承担的环境代价转嫁给发展中国家,而我国的国家性质和时代条件决定了,以转嫁方式来实现所谓的“生态文明”是不可行的。
为此,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及时出台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战略举措,就显得尤为迫切。2011年,国务院召开了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李克强同志出席会议并强调:要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积极探索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的环境保护新道路,切实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做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者、引领者,努力开创环保工作新局面。在此前后,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明确了“十二五”时期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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