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与第三部门合作策略框架实证研究:以广东为例》:
全省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数已达3378个,其中新成立1994个,实现应建尽建;现有党员40528名,其中新增党员4128名。在推进社会组织党的建设、自身建设,发挥社会组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的重要成果,广东连续三次在全国会议上做经验介绍。广东省民政厅和惠州、江门市被评为全国社会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先进指导单位。2010年5月,全省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正式启动,巩固和深化学习实践活动成果,广东省民政厅又在全国会议上介绍了开展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的经验。
第五,发挥积极作用有新突破。近年来,广东社会组织每年经济活动总量超过500亿元。全省行业协会平均年招商引资约300次、举办培训班约1.2万期、提供咨询服务1.6万次、组团考察超过1000次、举办或组织参展约1400次、协调会员与消费者纠纷约1900起。特别是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广大行业协会快速反应,积极向政府建言献策,在帮助企业加强技术改造、加快结构调整、开拓国际市场、走出困境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全省202家基金会年均筹集资金近6亿元,用于减贫济困、救灾防害、安老抚幼、扶弱助孤等活动开支4亿多元,有力地支持了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全省有9170所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各类在校生368.7万人,扩大了学位供给。其他社会组织都在不同领域,发挥了积极作用。以志愿者协会为代表的社会组织,积极投身北京奥运会、广州亚运会志愿服务活动。在四川汶川、青海玉树及其他多个地区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和广东首个“扶贫济困日”活动中,全省社会组织积极响应,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及时组织动员社会力量,筹集慈善捐款,开展爱心捐赠,参与救援行动,帮助灾区进行灾后重建,成为一支不可替代的民间慈善力量,彰显了广东社会组织的社会价值和时代风采。
第六,管理机关建设有新突破。各级登记管理部门机构建设逐步改善。省民间组织管理局行政编制33名,局长高配副厅级,下设3个处室。广州、深圳两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升为二级局,其中深圳总编制为28人,下设4个科:东莞市将民间组织登记管理中心变更为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处级,行政编制10人,下设3个科;惠州市率先将民间组织管理局更名为“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高配副处级:韶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也高配副处级;中山市在民政局设立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2个科。近年来,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完善设施设备,拓宽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效能,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树立了服务型政府形象。广东省民政厅,深圳、珠海等12个市和厅级单位启动了民政统一软件,实行社会组织登记网上申报,多渠道为社会组织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截至目前,全省网上办理社会组织业务共1788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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