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山东产业转型升级的财政政策研究》:
三是健全企业退出的援助机制,采取多种形式降低退出企业的沉淀成本、外部成本和社会负面影响,实施必要的经济补偿和政策帮扶,支持市场退出企业妥善解决职工安置、企业转产、债务化解等相关外部问题。
二、重构产业组织体系
产业转型升级的新情况、新特点、新路径要求重构产业组织体系,促进优势互补,形成集成效应,政府应积极为产业组织方式的合理化创造良好环境。
一是探索企业主导型产业集聚模式,积极引进产业地产开发经营商,按市场化运作方式对园区土地进行统筹规划、统一开发、整体建设,实行专业化运营管理、模块化增值服务、契约化动态调控,形成以企业为主导的产业园区开发运营模式,切实消除资金投入压力大、招商引资压力大、产业配套压力大等政府主导模式的弊端。
二是探索企业引领型协作模式,发挥大企业在转型升级中的引领作用,鼓励大企业从产品经营走向品牌经营,由大企业掌握研发设计、质量控制、产品营销,把生产制造环节转移到区域内相关制造企业,形成一批品牌支撑的精专产品,切实提升行业价值链、行业制高点和行业话语权。
三是探索供应管理型产业集群模式,鼓励行业大企业牵头组建行业协会,加强信息交流、行业协调、诚信建设,形成从原材料采购到售后服务的供应链分工协作,推进块状经济向链态经济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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