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少晖,安庆师范学院教师,法学博士。2004年获安徽财经大学法学学士学位,2007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10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学位。2010~2015年任教于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法律与行政学院,主讲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课程。2015年至今任教于安庆师范学院法学院,主讲中国法制史等课程。先后参与珠海市横琴新区立法、珠海市委社会管理工作部社会领域法制建设规划等项目。社会兼职主要有珠海市委社会管理工作部专家咨询小组成员、安庆市预防职务犯罪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
马小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历史与社会高等研究所合作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律思想史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法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市法学会中国法律文化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儒学与法律文化研究会常务理事、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常务理事。1982年北京大学本科毕业,获历史学学士学位;1982年至l984年在北京大学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心工作;1987年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1987年至l995年在中国政法大学任教,1990年被聘为讲师,1993年被聘为副教授;l995年至2004年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工作,1998年被聘为研究员(教授);2004年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获法学博士学位;2004年至今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任教,主讲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中华法律文明史等课程。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