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导向逻辑下企业社会责任行为规范及其管理研究》:
那么就不能采用品牌至爱和品牌依恋这样的概念,而是需要借鉴Laros和Steenkamp(2005)所提出的品牌情感的分类。因为这是目前为止对品牌情感研究内容与结构最为全面的结论。他们主要根据基本的正负效价将品牌情感划分为八大类,负面情感主要包括愤怒、哀伤、惭愧和恐惧;正面情感主要包括快乐、满足、喜爱和骄傲。并且每个类别还包含具体的情感类型,例如:愤怒包括嫉妒、恼怒和不满等;喜爱包括狂热、浪漫、喜欢等。
从消费者一品牌的社会情感来看,立足于本土文化的视角是最为合适的,因为社会文化是人类社会情感的根源,也是来源。而本土文化当中非常重要的特征就是家族主义,它是理解中国人情感的很重要的一个概念(杨中芳,1999)。随着个体道德发展阶段的提升,家族的范畴就会被向外推广,此时泛家族化就会产生,也就是“己化”的范围逐步扩大。那么,此时的个体较倾向于将家族当中的人际关系法则平移至其他的社会组织或团体(例如:家乡和国家)。国家和家乡这些抽象的家族之外的团体常常被视为家族,比如:在本土文化当中,人们常常将国和家联系在一起,诸如保家卫国、国家等(杨国枢等,2008)。而其中我们经常谈到的对于内团体或外团体的认同就是家族化的一个重要结果,当个人受到某些行为或信息的刺激时,将会产生强烈的归属感,并产生偏爱的情感,尤其是在灾难性事件的背景下。为此,本书将结合个人情感和社会情感(黄静和林青蓝,2010),研究CSR超/低规范行为对品牌形象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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