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怪杰·林纾:译界之王》:
林纾的父亲,名国铨,字云溪,是个很能干的人。年龄稍长,受到城中某公的赏识。某公经营官盐,把建宁二路的生意全权委托给他,几年间,确实赚了不少钱,于是拿出一千缗,在城里玉尺山脚下典了一所房子居住。
林家虽然有钱了,但是没有地位,经常受到土豪劣绅的欺负。当时福建流行一种铁钱,一千个铁钱顶一百文铜钱。林国铨典房子的时候,典券中只写了钱数,而没有注明是铜钱还是铁钱。因此让人钻了空子。
有个叫陈莲峰的,是位举人。当地民风醇厚,素重科名,举人的身份是很受人尊敬的,但是这位陈举人却寡廉鲜耻,武断乡曲,鱼肉百姓。
一天,陈举人让人提着一千五百缗铁钱,到林家赎屋,实际上只值铜钱一百五十缗。
林纾的父亲往建宁贩盐,不在家,祖母陈太孺人出面与陈举人理论,老太太义正词严地说:“先生科名中人,异日即为他省之官吏。狱贵察情,宁不知铁钱千权抵铜钱百耶?老妇辛苦哺儿,幸儿能典屋以安老妇。今先生必欲覆吾巢何也!”陈举人理屈词穷,不能正面作答,于是大施淫威,“飞掷杯碗,摧折几案,隳突咆勃如悍吏”,威逼交出典券。陈太孺人叹气地说:“果读书人不可理喻者,老妇受赎还屋可也。”随即掷券于陈,一月后移家于城外横山。
孰料祸不单行,父亲雇往建宁贩盐的两条船,中途遇到漩涡,触礁沉没。当时对官盐的管理是很严格的,父亲拿出所有的资产予以赔偿,从而又复一贫如洗了。
祖母倒是很看得开,说道:“吾子谨愿,今如此,天也。且余少居贫,迨老再困,直复吾故而已,吾不贫之畏也。”(均《畏庐续集·先大母陈太孺人事略》)祖母这种处变不惊、安贫乐道的达观态度,对林纾性格的形成有着很大的影响。
然而,看得开是一回事,一大家子人需要吃饭却是个实际问题,所以父亲不得不远离家乡,到台湾淡水去做生意。
但是最初几年,由于资本短缺,人地生疏,父亲根本没有赚到钱,不仅没有钱寄回家,有时连回家探亲的路费都没有。这时候林纾才五岁(虚岁,下同),便到外祖母家寄食。外祖母待他很好,但他经常受到邻家小孩的讥笑和欺侮,不久就气愤地跑回家来,再也不去了。母亲以为他有志气,亦即听之。
家里的生活实在困难,到他九岁那一年,可以说达到顶点。这一年,他又添了个弟弟,正好父亲回来探亲,但是为了生计,弟弟出生的第二天,父亲就又回台湾去了,这时全家共有九口人,父亲常年在外,困不能归;祖父、祖母年老体衰,需人供养;叔父新丧偶,又没有工作,无计可施;林纾本人和弟弟秉耀、堂弟秉华,年尚幼小,浑不解事,嗷嗷待哺;全家人唯一的生活来源就是母亲和姐姐做针线活挣的那点钱。姐姐只比林纾大五岁,其实也还是个孩子,加上年景不好,盗匪横行,所以母亲的境遇比当年祖母率大姑抬针黹以赡家时还要艰难,连一天两顿稀饭都不能保证,每月有五六天不能举火。林纾后来在多篇文章中记述了当时的苦况,读来令人泪下,例如其《先妣事略》云:耀生二日,府君客游台湾。资尽,困不能归。岁大祲,溴门贼以铜艇闲入内港,聚江南桥下,谬言与南船竞铁锚,发炮互轰。纾适家横山,距江三里,飞弹蚩然,日夜从屋上过,比屋奔徒略尽,宜人以无食故,不得去。先大母方病,大姊稍省人事,键纾不令出,拥弟及妹环宜人而泣。宜人方缝旗,抚慰大姊言:“抵夜尽三旗,可得钱四百许;明日,大父母及尔兄弟当饱食矣。”纾时幼冲,不知母言之悲也。(见《畏庐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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