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警务:组织视角与全球视野》:
第二,论及地方执法机构反恐警务时警察专家谈论最多的是需要建立并且扩大有效的合作体制及部门交流体系。他们强调指出警察机构应该超越传统上固守的辖区边界,克服现存部门之间的任何合作障碍。相关官员必须围绕一个共同目标聚在一起,这个共同目标是基于对恐怖主义威胁特性的一致理解以及执法界如何以最佳方式加以应对。这种合作最好是全员合作,也就是说地方警察部门之间要合作,职能不同的部门之间也要合作,如警察机构与消防部门之间的合作。纵向上来说,地方执法机构要与联邦执法机构合作。再者,执法机构也要依靠民权界的支持,既要依靠社区民众,也要依靠州政府及地方政府的政治领导人。
第三,执法专家强调情报工作是地方警务机构在职能上要重点调整的。所有的执法行动都要基于业已实施或者可能要付诸实施的犯罪行为的情报。然而,在反恐问题上,主动先发警务方法有所不同,因为反恐情报的收集需要从日常做起,无论特定威胁是否存在,犯罪行为是否发生。这种情报收集工作警察机构做得并不到位,对于地方警察机关而言情况更是如此。然而,由于恐怖袭击对社区可能产生的毁灭性影响,情报引领警务模式(需要主动先发的监视和质询手段)是现行被动反应措施的重要补充。而且,这些情报需要在执法界共享——横向上地方执法部门之间共享,纵向上与相关联邦执法部门和情报界共享。地方执法机构收集情报有与社区亲近的优势。有些社区可能会同情恐怖组织或者形成类似的意识形态。
地方反恐警务的趋势与差异
从专业执法文献强调的这些主题来看,纽约市进行的反恐重组与执法界倡导的战略调整完美契合。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专门反恐处的组建,对情报工作的重视,以及纽约市警察局参与的各项合作。纽约市的情况也许可以使我们得出这样的结论:反恐警务的专业理论已然在地方执法机构付诸实践。然而,美国反恐警务更为复杂的图画还有待勾勒。
从现有的学术文献论述不难看出,虽然反恐工作普遍增加,地方警察机构应对恐怖威胁的程度与方式存在诸多差异。20世纪90年代,地方警察机构一般都没有准备好应对恐怖袭击。然而,9·11事件之后,州、县、市地方执法机构进行了几次调整以加强准备应对恐怖主义的能力。然而,虽然地方警察机构反恐工作普遍增加,由于警察机构(及辖区)的大小和视角各异,反恐行动也表现出诸多不同。一般来讲,向反恐职能的转变也带来了警察机关内部结构的调整(特别是组建了专门负责反恐的科、处),而这种调整只是出现在大城市和州一级警察机构。
纽约市是美国其他大都市反恐警务转变的原型。比如,洛杉矶市警察局监管一个特别的反恐与刑事情报局,该局重点负责反恐及其他重大犯罪案件。2006年,洛杉矶市警察局在洛杉矶市外的诺沃克建立了所谓的区域联合情报中心(JRIC)。该情报中心是市级警察机关建立的第一家,负责向地方及联邦机构提供集成情报网络。加利福尼亚的诺沃克联合情报中心将是全美38家类似机构中的一个,但是截至目前业已建立起来的只此一家。2008年3月,洛杉矶警察局建立国家反恐学院,为地方执法机构培训人员,进一步提升了完成反恐任务的能力。
反恐警务在美国镇、市、县、州均得到开展。从大州到小州,大的如纽约州,小的如南卡罗来纳州;从大城市如费城及迈阿密,到最小的小镇甚至到校园,反恐警务如火如荼地开展。然而,除了纽约和洛杉矶之外,很少有警察局建立了真正意义上的反恐局,大部分地方警察机关的反恐作用在于提供涉恐情报及帮助市民做好应对恐怖威胁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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