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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执法之道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300212968
  • 作      者:
    中国国学文化艺术中心组编
  • 出 版 社 :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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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执法之道》国内第一套面向各级领导干部的国学文化标准化教材,系统阐述了传统文化人文精神与当代行政管理的内在有机联系和相互融合,为提升各级行政机构的执政思想、强化决策能力、创新执行策略、扩大用人视野、融入德性思维等各方面,提供了完整的理论体系和策略指导,体现了“为人修身、为政以德、为官有法、公正和谐”的新时期执政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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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执法之道》着眼于古为今用,旨在深入挖掘我国古代法律文化中的宝贵资源,从中梳理出我国古代的执法之道,为我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古人的智力支持。通过对繁杂众多法律典籍的搜索、校译和整理,编者依照执法目的论、执法主体论、执法原则论、法律品格论、执法方式论和执法责任论的内在逻辑形成了本书的体例。其中,第一章、第二章为执法目的论;第三章至第七章为执法主体论;第八章、第九章为执法原则论;第十一章至第十三章为法律品格论;第十四章至第十七章为执法方式论;第十八章、第十九章是执法责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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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第一章
  天下归一,法治为本
  本章的论述主要关注法律对于社会调整的意义,彰显法治对于国家治理的功能。这些论述分为三个层面:
  其一,在最普遍意义来看,不论何朝何代、何时何地,法律都是治理天下最基本的规则和标准。它包含着天下人必须遵循的底线,规范所有百姓的行为。所以说,“法者,天下之仪”、“一民之轨,莫如法”。同时,它还包含着天下人必须追求的良知,倡导整个社会的公德。即,“人心多私,以法为公”。
  其二,在历史发展阶段来看,在一时一世、某局某势,法治是实现国家强盛、促进社会安定的重要手段和途径。
  韩非子所说“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非常经典地凝练出国家崛起的基本规律和必由之路。受这一基本规律的支配,治理者对于法治的功能在正反两方面都有了比较深刻的认识。比如“离法而治则不祥”、“抱法处势则治,
  背法去势则乱”。而且,有的观点似乎直面当今现实。比如,“威伤,则重在下;法伤,则货上流。”意指如果一个国家中央机构缺乏权威,那么国家权力的重心就会下移;如果一国法纪败坏了,财产就会往上层转移,体制性腐败就会产生。此等论述宛如古人对今人冷眼旁观后的警醒之语,直让人冷汗淋漓。
  其三,从近代民主政治角度来看,不论哪国哪族、何体何制,法律都是最为根本的体制性要素,法律适中是清明之世的外在性表征。其中,“民主政治赖以维系不弊者,其根本在于法律”的表述确实振聋发聩,而孙中山先生关于宪法是“人民权利之保障书也”的表述也尽得现代法治之精髓。此外,“盛衰之故,非偶然矣。清明之世,其法多平。”的论述不仅展示了国家盛衰与法律的关联,更表现出历朝历代百姓对清明之世的向往。
  第二章
  礼法合流,立信扬善
  本章的论述关注的是中国古代执法的一个重要特色——礼法合流,也就是德治与法治合为一体。这种礼法合流的状况并非自始如此,而是历经多个朝代的演进逐步形成。远古时期,道德是对族内进行治理的手段,刑罚主要是对外族进行整治的手段,也就是所谓的“德以柔中国,刑以威四夷。”西周时期,“明德慎罚”的思想仍然表明,在对族内的治理中,法律是必须非常审慎使用的手段。汉代时期,董仲舒提出了“德主刑辅”,这意味着对族内的治理完全可以将道德与法律并用,法律只不过处于辅助性地位。
  到了唐代的《唐律疏议》,道德与法律实现了完美的融合,在法律文本中实现了完全的统一,礼法合流最终完成,形成了不分你我的“礼法天下”,而且普遍推行于司法审判中。在这种礼法天下的法制秩序中,法律的社会功能也必定包含了对许多道德价值的倡导和尊崇。
  具体来看,这种社会功能主要有四:一是引导百姓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正所谓“法正则人志定,上下安”。二是防范与治理百姓的一些有违社会良知的邪行。也就是“刑之与兵,全众禁邪”。三是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形成一种清明的政治生态。因为“法信于下,人听不惑,吏不容奸,可以言政”。四是促进社会和谐。要通过法律的治理,首先做到“定分止事”、进而实现“使民不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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